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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河县乡村振兴优质水通村入户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县乡村振兴局 编审:县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0-07-30 16:06:12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唐河县乡村振兴优质水通村入户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3日        


唐河县乡村振兴优质水通村入户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农村宜居环境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等有关要求,立足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补短板、强基础,切实改善农村生活和居住环境,缩小城乡差距,为倾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民富的美丽家园、幸福家园提供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底前,采取PPP模式投资34.39亿元,围绕“三通两治两提升”(即通路、通水、通气、污水治理、垃圾治理、亮化绿化提升),实施五大工程(优质水通村入户工程、集镇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工程、141个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绿化亮化工程),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切实改善农村人居住环境。

(一)优质水通村入户工程:完成五座净水厂建设,即源潭水厂设计规模2.0万㎥/d、古城水厂设计规模3.5万㎥/d、张店水厂设计规模2.0万㎥/d、黑龙镇水厂设计规模3.0万㎥/d及虎山水厂设计规模2.0万㎥/d,并配套相应的配水管网工程、村镇管网扩建及改造升级工程、供水信息化管理系统基础设施。

(二)集镇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工程:18个乡镇政府和5个中心集镇(井楼村、双河村、岗柳村、涧岭店村、刘岗村)所在地新建道路、改建提升道路、污水处理站和镇区污水管网工程、公厕、绿化、亮化、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141个行政村(见附件)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41个行政村通组道路硬化、污水管网治污设施、坑塘治理、公厕、绿化、亮化、垃圾箱(筒)、垃圾清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优质水通村入户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对县域内河道排污口全面治理工程。

(五)绿化亮化工程:县乡道路、自然村内主干道全部亮化、绿化。

三、组织领导

为加快项目实施,经县政府研究,成立唐河县乡村振兴优质水通村入户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县委常委、副县长乔国涛任指挥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沈俊年任常务副指挥长,县政府副县长方明、党组成员郭春彦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狄毅任办公室主任、水利局局长王雷任副主任,县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住建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相关领导为成员,统筹推动此项工作开展。办公室人员由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项目公司抽调业务骨干人员联合组成,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四、工作任务

(一)用地保障。各乡镇要保障项目建设用地。负责调整好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和项目村设施建设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设按5000万元投资标准进行设计,其中2000万元为基数,乡镇每提供34亩集体建设用地(集镇或集镇附近建设用地)指标,增加1000万元建设资金,封顶3000万元;有中心集镇建设任务的,负责调整好中心集镇公共设施建设用地;五座净水厂所在乡镇,负责调整好水厂建设用地,相关受益乡镇配合。

(二)统一规划。由县水利局作为业主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社会资本方,中标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公开招标设计公司,中标设计公司在县指挥部统一领导和各乡镇配合下对全县141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按500万元标准设计不含通水工程)、18个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5个中心集镇的优质水通村入户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统一规划设计。设计单位在县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下,立足充分调研,会同乡村两级对项目进行详细论证,突出乡村特色,着力打造亮点,并做到“八结合”:坚持与镇村规划相结合、与高标准农田项目相结合、与“千村万塘”整治项目相结合、与国储林项目相结合、与通村入组到户工程相结合、与农村垃圾治理相结合、与厕所革命相结合与黑臭水体治理相结合。严格控制概算投资,优化设计方案,经县指挥部组织审核、县发改委批复后开工建设。

(三)统一实施。在县指挥部领导下,中标社会资本方组建的项目公司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中标单位严禁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列入失信名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第九条规定:“简政放权释放市场主体潜力。各级财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前期立项程序与PPP模式操作流程的优化与衔接,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对于涉及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或服务外包的PPP项目,已经依据《政府采购法》选定社会资本合作方的,社会资本合作方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第二款‘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第三款‘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等),社会资本合作方可以不再进行招标”。需政府采购项目,依法采购,同等条件下县内企业优先。

(四)统一监管。按照招投标法和基本建设项目有关要求,县水利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监理公司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管。工程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工程质量基本建设监管。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各乡镇要组建项目专班,严格项目监管,同时要动员村委群众积极参与监管,确保项目高质量建设。

五、资金拨付及管理

(一)项目资金根据有关资金管理规定拨付给项目公司,按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项目公司对工程施工建设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挪用、置换、滞留项目资金,相关部门做好项目造价的审计和项目建设稽查工作,确保建设资金安全运行。

(二)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总预算,从相应项目总投资中列支。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监管由县财政局负责。

(四)资金拨付

1.项目施工企业进场开工,拨付项目资金的30%作为预付款。第一次拨付资金时,由施工方提供公司相关资质复印件、所有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施工许可证、规划建设许可证及县、乡、村对项目公示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文件。

2.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施工企业可以根据工程进度,申请拨付项目资金的40%进度款。

3.工程竣工验收前,要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工程财务决算审计,竣工验收后,拨付工程项目资金的30%。

4.每次拨付项目款同时需暂扣资金的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规定,暂扣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5.待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年后,经复验无质量问题,及时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6.在项目资金拨付过程中,严格审批程序,项目公司、各位乡镇、县水利局、财政局等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严格把关,确保资金拨付零差错。

六、后期管护

(一)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县指挥部牵头,五个水厂及配套设施移交县水利局,其他基础设施移交所在地乡镇,相关部门配合工程移交。

(二)工程验收移交后,由项目承接单位负责工程的后期管理。要根据移交工程使用的实际情况制订管护措施,建立管护制度,成立专门的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一年内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由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实施单位责成项目施工企业按照项目建设合同书的要求限时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社会资本方有关公司按程序上报,工程质量保证金转作维修费用。


附件:唐河县乡村振兴优质水通村入户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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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073016061287 文       号 唐政〔2020〕15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7-30 16:06:1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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