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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 编审:杜永轩 时间:2020-03-06 17:52:21 来源:

2019年8月5日,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唐河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该通知旨在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该实施方案的下发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8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宛政办〔2019〕28号)

该实施方案共分  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二是统一审批流程;三是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四是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五是统一监管方式;六是加强组织实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服务企业的改革态度,深度融合已有的改革成果,以降低制度性成本为出发点,以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相分离为落脚点,以服务企业、需求优先为着力点,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改革内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进行改革,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三、主要目标:到2019年年底,利用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国家、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及省、市政务服务平合实现互联互通的情况下,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到2020年年底,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统一审批流程

(一)精简审批环节。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已批准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合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施工图审查备案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合并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并联办理划拨土地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并联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合并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在土地供应前完成即可。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前置到土地供应环节,并在土地供应方案中予以明确。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并入“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同步进行,在建设单位提交设计方案后,转变为政府内部事项,由审批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其他部门不再单独审查设计方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不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前置条件。

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施工图设计前完成即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评估评价和取水许可等事项在开工前完成即可。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手续提前到项目开工前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二)规范审批事项。按照“合法、精简、高效”的原则,制定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各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前置条件和审批时限,并实行动态管理,完成时限7月20日。

(三)合理划定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四)分类制定审批流程。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政府投资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类项目,社会投资类项目(不包含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及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项目,水利工程类项目、公路工程类项目、电网工程类项目八大类,分别制定审批流程图。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水利工程类项目、公路工程类项目原则上按四个阶段办理;社会投资类项目、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项目原则上按后三个阶段为主整合办理环节;不再对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

(五)实行“联合审验”。精简整合建设工程领域现场踏勘为一个阶段。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测绘测量、竣工验收等环节审查、审批、监管服务事项,建立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实现“联合踏勘、联合评审(含部门审查和专家评审)、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在各阶段由牵头部门根据需要组织“联合会商”,会商结果作为审批依据。

(六)推进区域评估和多评合一。在县产业集聚区、临港经济区,由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对区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节能、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环境评价等事项实施区域评估,不再进行单个项目的评估评价,区内的项目全部共享、免费使用评估成果,逐步实现区域评估全覆盖。取消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中工业项目、小型项目的各类评估,改为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组织编制。将工程建设项目流程中各类技术性评估事项由串联分散办理调整为并联集中办理,推行“多评合一”,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告知、同步编制、集中评审”。

(七)推行告知承诺制,实行“容缺办理”。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及事项清单,审批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书面承诺和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对其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容缺办理”的审批事项,先行出具预审意见,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完善相关手续。

三、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配合市级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依托河南政务服务网,为建设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满足“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等要求提供保障。将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中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纳入南阳政务服务电子监察范围,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在线监管审批部门的审批行为,对审批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及审批节点控制,杜绝体外循环。建立审批系统应用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实行审批系统外办件无效并问责的制度。

四、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一)“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2019年7月底前,全面梳理各类规划与空间管控要素,明确“多规合一”包含的规划目录,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明确形成数据目录(各类空间规划图层信息等),统筹整合各类空间规划等事项完成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2019年8月底前,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办法,明确如何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事项等内容。基本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整合空间管控数据,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的空间规划图,实现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多规合一”功能策划生成项目。2019年9月底前,完成差异图斑分析,制定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的工作计划,努力消除主要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不断提高“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效率。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一张蓝图”主要空间规划数据整合,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

(二)“一个窗ロ”提供综合服务。要加强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和政务服务网的平台建设,制定线上线下“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的具体措施和运行规则。整合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相关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鼓励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审批要求,提供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清单,提高申报通过率。(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环保局等)

(三)“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四个阶段的牵头部门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整合审批事项的办理指南,整合各阶段所有事项所需申报材料,分阶段制作“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由同一审批阶段内各审批部门共同使用。项目单位已在线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批准文件,审批部门不得要求重复提交。2019年8月10目前,出台各审批阶段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目录。(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四)“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要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项配套制度,包括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的配套制度,以及牵头部门负责制、协调机制、督查机制“多规合一”协同规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规则等,明确部门职责,明细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链接。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涉及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五、统一监管方式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三)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

(三)严格督促落实。

(四)做好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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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030617522142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3-06 17:52:2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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