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街道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工委负主体责任,纪工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积极探索,强化担当,形成了全街道领导班子正风肃纪、反对腐败的强大合力。
一是健全领导机构。街道迅速召开了班子会议,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选调2名骨干力量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在24个党支部各设纪检委员1名,在7个社区设立纪检小组纠风室,配备廉政监督员、纠风监督员,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构建了全方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网络。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细化落实任务,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及要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由党工委与各社区、直属各单位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各单位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监督责任。街道纪工委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业,突出监督主责,创新监督方式,履职监督能力不断提高。围绕唐河外滩、陈冲等旧城改造项目和征收土地等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严肃追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渎职和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四是严格考核办法。印发了《滨河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明确考核的具体内容、方法、程序和量化标准,实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纳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评先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编审:袁潇)
主题词:滨河街道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15062416350448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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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5-06-24 16:37:18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