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1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公布,其中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1家经营单位。现将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唐河县上屯镇高涛食品店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23年5月10日,其产品检测报告NO:ZCJC-SP2305005153经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风险的防控情况: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3年5月31日向唐河县 上屯镇高涛食品店送达编号为NO:ZCJC-SP2305005153的《检测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农产品,经营者所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农产品无法召回。市场监管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当事人2023年6月16日向我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09.52元,2、并处罚款5000元。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81616004155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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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8-16 16:00:41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