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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中共城郊乡委员会 城郊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郊乡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城郊乡党政办 编审: 时间:2020-05-29 18:43:22 来源:城郊乡政府

中共城郊乡委员会  城郊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郊乡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委会、乡直各部门:

《城郊乡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城郊乡委员会

城郊乡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3日

城郊乡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实现省市县确定的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任务,有效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促进乡村振兴,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鑫元参与、科技支撑、群防群治”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三改变一结合”,综合施策,狠抓落实,确保秸秆禁烧取得新成效,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促进农民境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在农村实行常年露天禁烧秸秆以及落叶、树枝、枯草及其它生活垃圾等可燃笺,进一步遏制露天随意焚烧现象,重点抓好“三夏”、“三秋”秸秆露天禁烧,努力实现零火点目标;通过项目建设、示范引领、利益带动等,构建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和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秸杆综合利用产业化水平,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0%。

三、工作步骤

在全乡实行全区域、全天候常年禁烧,集中主要力量,全力做好夏季、秋季重点时段的秸秆禁烧工作。

(一)常态监管阶段(1月1日至5月15日,7月1日至9月5日,11月11日至12月31日)

各管理区、村委及早谋划,安排部署全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体系,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贯通、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义,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禁烧阶段(5月16日至6月30日,9月6日至11月10日)

建立完善乡、村、组三级网格化责任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乡、村要配强禁烧办力量,各村委也要利用联网电脑,通过下载“蓝天卫士”软件,建立监督平台,指定专人,全天候轮流值守“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充分发挥“蓝天卫士”即时监控的作用,确保调度及时有效;各管理区、村委要组建配强乡、村、组三级应急处置队伍,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快速有效,组织乡、村禁烧人员分片包干,昼夜盯防督查,督促指导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的落实,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消除焚烧隐患。乡督查组要分包管理区、村委,加强督查;乡巡查组要随机对重点区域、重要时段进行巡查;乡禁烧办要及时查处、通报焚烧秸秆行为。

(三)总结考核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11月11日至11月30日)

各管理区、村委分别做好上、下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并上报乡禁烧办,乡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乡,列入年终考核目标,作为年终奖优罚劣的主要依据之一。乡各督查组、巡查组做好上、下半年督查和巡查工作总结并上报乡禁烧办。乡禁烧办组织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总结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研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

四、工作重点

(一)深入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发动,教育群众自觉参与秸秆禁烧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使禁烧工作成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遵守、人人参与的自觉行为,变单纯的政府禁烧为全民禁烧,变以往的被动禁烧为主动禁烧,要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等知识的科普宣传,用实际效果引导、教育农民群众转变观念,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1.乡统一录制秸秆禁烧宣传磁带,组织4辆宣传车,以管理区为单位进行巡回播放宣传。乡组织两个督查组,两辆督查车,不间断对各村委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人员在岗在位。每天各督查组要对所督查村委、乡村禁烧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通报。

2.各管理区、各村委要层层召开会议,大力宣传禁烧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惩罚措施,要利用平安互助网建设配备的高音喇叭进行滚动播报宣传,增强广大群众保护环境的观念。

3.各管理区、各村委要树立秸秆禁烧全年常态化的观念,宣传工作贯穿全年,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树叶、垃圾等。夏秋重点禁烧阶段,各村委要分别在5月15日前和9月6日前在村主要路口悬挂4条以上秸秆禁烧宣传横幅,每个自然村张贴禁烧标语10条以上。各自然村都要张贴禁烧公告,秸秆禁烧宣传彩页要发放到每户群众手中。

4.由乡中心校负责在全乡师生中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题教育活动,乡中由王青松书记亲自讲授,各村学校由管理区总支书记亲自讲授。按照县禁烧办提供的样稿统一印制《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每个中小学生发放1份,由学生负责发放给自己家长及周围邻居,家长签名后由学校收回。

5.禁烧办、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要及时编发秸秆禁烧简报,通报秸秆禁烧的工作动态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

(二)统一清理秸秆,加强综合利用。动员群众及时将秸秆拉走,过期视为群众主动放弃,由村委统一组织清理,统一堆放,做到三个不准:即田间不准遗留散乱秸秆;路边(尤其村村通)、地头、沟边不准堆放秸秆;通讯电力线路、树下不准堆放秸秆。同时要大力推广秸秆青贮、直接还田、过腹还田、生产沼气和生物制肥等技术,重点发展秸秆饲料、秸秆肥料、食用菌产业、生物能源等,采取统一组织销售等方法,多渠道解决农民秸秆出路问题,帮助农民从根本上消除焚烧隐患。村组干部党员要带头清理田边秸秆。乡统一在刘洼、八里岗、周庙、大井、小罗湾、牛园设立六个秸秆堆放场,以供群众堆放秸秆。

(三)禁止在国、省道及入城口沿路沿线打场晒粮、堆放秸秆和柴草垛。配合公安和交通部门加大宣传和打击力度。

(四)加强执法,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处罚力度。乡机关和乡直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分包村委,每村要组建不低于10人的应急和巡逻队伍,村干部带班,昼夜轮流值班。禁烧工作组或督察组以地查人,发现一处着火点或痕迹对当事人罚款200元,一亩地按10堆火计算。造成烧毁林木的,由林业公安部门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规定处理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予以处罚、拘留。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妨碍公务、扰乱社会治安的,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人身伤亡后果严重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各管理区、各村委要从严从重打击“第一把火”。

(五)强化高效管控。持续发挥“蓝天卫士”监控机制作用,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组建完善乡村应急处置队伍,各级“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坚持常态化值班值守,强化“三夏”、“三秋”时段24小时值守制和领导带班制,开展“蓝天卫士”应急演练活动,积极做好中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断提高全时段管控能力,技防人防相结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传递信息、第一时间快速到位、第一时间有效处置,促进我乡禁烧监管工作向常态化、智能化、高效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六)强化依法治理。严厉打击随意、恶意焚烧秸秆现象,曝光警示、形成震慑、教育群众,持续营造不能烧、不敢烧的局面。

(七)强化责任,严格奖惩。各管理区总支书记对本区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禁烧队员为直接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夏秋重点禁烧阶段,其间吃住在村,不间断巡查。对各级督查组发现问题的处罚措施:一是被乡督查组发现的着火点,一处罚管理区和村委各200元、禁烧队员各50元,三处及以上按被县通报一次处理;二是被县禁烧办通报的着火点,一处罚管理区和村委各1000元、禁烧队员各200元。支部书记和包村干部在全乡大会上做检查;三是被省市督查通报一次的,扣发管理区和村委经费各5000元,并对禁烧队员问责。四是被“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发现,接通知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且30分钟内扑灭火点的,不处罚。否则按被县通报一次处理。五是秸秆禁烧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造成重大影响的,支部书记停职检查。管理区书记、副书记以及禁烧队员按县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奖励补助措施:一是乡政府给每个管理区发放秸秆禁烧工作经费5000元,用于租用车辆宣传、督查、应急等必要的工作支出;禁烧队员每天补助30元,主要用于伙食和交通补贴,按每天签到表汇总核算。二是向每村委发放3000元的禁烧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做好禁烧宣传、灭火工具、指挥部帐篷、值班巡逻和应急队伍补贴。三是在全年夏收、秋收两次重点禁烧阶段期间未出现一起焚烧秸秆及毁林现象的,乡政府奖励管理区2000元、奖励村委1000元。工作中所需宣传磁带、喇叭、宣传彩页等均由乡政府统一安排。四是对秸秆禁烧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派出所每训诫或传询一人(超过12小时)奖派出所300元,每拘留一人奖10000元,逮捕1人奖励20000元。处以罚款的,乡政府按罚款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派出所对举报人和有功人员适当奖励。

各村对村组干部和应急队员的奖惩措施由各村自定。

(七)强化督查。乡成立两个督查组,对乡村禁烧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及禁烧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每天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第一督察组由廖万生、牛彦超、王宏飞、李改珍负责督查一、二管理区;第二督察组由陈林青、朱清波、卜运亭、张周负责督查三、四管理区。各管理区总支书记、总支副书记为本辖区的督查正副组长,对本辖区进行全面督导。乡政府设立举报电话(0377—68910300、68910301),24小时接听和受理群众举报。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乡里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张瑞良同志任组长,乡长李钦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统一实施、协调和督导。同时,抽调机关干部充实到各管理区,以管理区为单位,采取集中作战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办法,确保秸秆禁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村委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秸秆禁烧应急队伍,在路边设立禁烧指挥部。四个管理区分别在显眼的合适位置搭建战区指挥部。乡督查组成员、禁烧工作队员、村组干部和各村应急队员要全天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深入村组地块,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巡查,严防死守、严格监控,昼夜值班,一旦发现焚烧现象,迅速出击,及时补救,确保圆满完成夏收、秋收两个重点时段和全年禁烧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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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052918432210 文       号 唐郊发〔2020〕23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5-29 18:43:2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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