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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上屯镇2020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集中 免疫实施方案

作者: 编审: 时间:2020-04-30 00:00:00 来源:

 

 

为切实做好今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紧紧按照“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的总体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杆菌等4种疫病进行强制免疫,对H7N9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工作,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对所有鸡、水禽(鸭、鹅)和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禽只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达到并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禽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并维持70%以上。

(二)口蹄疫

对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牛、羊进行O型和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奶牛在进行O型和亚洲型口蹄疫强制免疫的基础上,还必须进行A型口蹄疫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达到并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牲畜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并维持70%以上。

(三)小反刍兽疫

对所有羊使用小反刍兽疫疫苗进行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达到并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羊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应达到70%以上。

(四)布鲁氏菌病

今年根据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布鲁氏菌病防疫要本辖区布病疫情的实际情况,在申请县级以上相关专家充分论证和科学评估后对牛、羊实施分类免疫。布病防治按照农业部《常见动物疫病免疫推荐方案(试行)》执行,在疫病采样监测基础上开展免疫,牛、羊每年免疫1次,11头份。牛羊种公畜禁止免疫。奶畜的免疫,个体病原阳性率超过2%的乡镇,或个体阳性率大于5%的场群,由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畜牧局批准后实施免疫。

(五)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今年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暂不列为强制免疫病种,但仍然为国家规定的一类动物疫病,各项防控措施不能有任何放松。根据流行状况和监测评估结果,制定实施本辖区的免疫方案,并做好免疫效果监测和评价。要进场入户进行宣传,告知其强制免疫政策调整情况,按一类病要求,指导其加强防治,强化其主体责任和主动免疫。

(六)鸡新城疫

对所有鸡实施新城疫全面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达到并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鸡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并维持70%以上。

二、时间安排

今年春季集中免疫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集中免疫阶段, 55日前,各村委组织防疫队伍,集中力量,全面突击,力争基本完成集中免疫任务;第二阶段为补免补防阶段,510日前,各村委开展查漏补缺、补免补防工作,进行自查和免疫效果评估;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515日后,将接受全县统一组织考核验收。

三、具体要求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免疫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执行。规模养殖场按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实施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散养畜禽可参照规模养殖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二)布鲁氏菌病免疫

今年春季不集中免疫,但要进行全面监测,所有种畜和奶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检测,对其它牛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抽检,发现阳性畜的场群应进行逐头检测。各村委要按时完成采样送检任务。

四、免疫效果监测

坚持全面监测和重点监测相结合、集中监测和日常监测相结合的原则,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蓝耳、猪瘟、新城疫等动物疫病的免疫抗体监测,科学评估和指导免疫工作,对于群体免疫抗体水平合格率低于70%的畜禽,及时进行加强免疫,切实构筑起免疫保护屏障。春季集中监测应在5月5日前全面完成任务,务必实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四种强制免疫病种免疫抗体合格率高于7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从当前疫情形势看,重大动物疫病总体仍呈疫源分布广、毒株变异快、外疫威胁大等新特点,国内外新病毒不断出现,交替流行,传统病毒、变异病毒以及不同亚型病毒同时存在。面对严峻形势,各村委要高度重视,保持高度警惕,各村支部书记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防疫工作和疫情报告控制负总责,村级防疫员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认真解决防疫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抱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搞好动物防疫工作,同时要求各村委必须确定一名村干部具体负责工作落实,切实加大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投入力度, 防疫结束后,镇将组织人员对各村委的防疫情况考核验收,通过防疫简报、会议通报等形式,激励先进,督促后进,强力推进春季集中免疫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全面完成今年春季的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二)坚持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

镇农业中心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动物防疫工作合同书,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村级动物防疫的工作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报酬补贴挂钩。坚持防疫人员的动态管理,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镇政府与防检站签订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分工,防控任务逐级分解。各村委要充分认识到自己肩负的防疫工作责任,切实抓好防疫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工作 ,镇农业中心和防检站要认真抓好防疫工作的计划制订、技术培训、疫苗供应和免疫注射工作,形成行政、业务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把动物防疫这项社会性公益事业办实抓好。

(三)认真落实动物免疫标识制度

各村要扎实做好动物集中免疫注射工作,按照“保证密度,应免尽免”的要求,坚持集中免疫和月月补防相结合,切实做好免疫注射工作,建立完善动物免疫标识制度、免疫登记制度,确保不漏一畜一禽。动物免疫注射后,实行一畜一标,逐户登记造册,对农村散养母猪及时进行孕前、产前防疫和仔猪窝防,对新购仔畜及时进行补免,建立免疫养殖档案,规范动物养殖行为。

(四)加大工作力度

按照畜禽分布状况和存栏数量,组织镇防检站和农业中心骨干人员,分片包村包组包户,防检站人员和村组干部组成防疫小组,在村组干部的带领和监督下,由辖区村级防疫员逐村逐户逐头亲自实施免疫注射,村干部逐户亲自登记 防疫花名册,保证防疫密度,提高防疫质量,切实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头只,坚决杜绝空白组户的出现。

 

 

上屯镇人民政府

年四月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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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043000000099 文       号 上政【2020】20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4-30 00:00:0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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