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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县农业农村局 编审:县政府办 时间:2020-04-15 17:21:59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豫农文202056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持续发挥作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整改范围

“十二五”以来(自2011年起)按照高标准农田相关规划和标准要求,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建设验收但未入库,没有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在去年国家摸底评估未计入建成面积的部分项目,以及“十二五”以来已建设但未通过验收、未入库的项目,也要纳入普查整改范围。包括发改部门实施的千亿斤粮食工程、财政部门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原国土部门实施的土地整理、水利部门实施的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普查范围不包括2019年及以后年度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普查整改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水利设施、电力配套设施、硬化道路设施三大类设施现状和管护情况。具体包括:农田灌溉机井、泵站、小型集雨设施、硬化灌排渠、桥涵闸、塘堰坝等水利设施,电力配套设施,农田硬化道路设施,及上述设施的管护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3月10日前)

成立唐河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成立工作组,组织开展动员部署。3月15日前将工作组及联络员名单、总体工作方案以及动员部署情况报县农业农村局。3月20日前农业农村局将领导小组及联络员名单、总体工作方案以及动员部署情况报农业农村

(二)普查实施阶段2020年3月20日至531日)

普查工作以各县直有关部门为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成果,对照项目规划和竣工验收报告,按项目、逐设施开展普查。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将普查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把普查任务落实到村组(社区)、经济组织和具体人员;要充分发挥村组(社区)干部、广大农民和工程管护员清楚设施位置、了解设施现状的优势开展普查;要重点普查农田主要设施质量状况、问题类型及数量情况,以及设施的管护和体制机制情况。要以各有关乡镇(街道)为单位按项目、分类型、逐设施填写主要信息,由各有关乡镇(街道)、村组集体和管护责任人签字确认,形成工作底稿建档留存,并以各有关乡镇(街道)为单位填写《唐河县__乡镇(街道)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表》(见附件2),形成普查工作报告(见附件3),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在5月20日前,将附件2、附件3纸质版经主要领导审签后连同电子版按项目类型一并报送至县直有关部门;县直有关部门将普查表、普查工作报告核实、汇总后,于5月25日前将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要于5月31日前将总体普查工作报告和汇总普查表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完善整改阶段(61日开始)

1.坚持边查边改。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主责任和属地责任,对普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能够即时整改的要边查边改,及时恢复设施功能。

2.进行集中整改。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通过统筹整合有关涉农资金、增加财政投入、引入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措施筹集整改提升资金,按照工程标准和管护要求,组织力量集中整改。

关于电力配套设施整改问题,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理顺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管体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设验收移交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整改接收工作。根据排查情况,高压部分,属于各类政府性投资,且产权关系清晰、能满足建设标准的10千伏供电线路和配变设施,在2020年底前无偿移交供电企业;产权关系不清或暂不满足标准的,在厘清产权关系后,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移交,供电企业逐年接收整改,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低压部分由各有关乡镇(街道)负责整改,并按规定明确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由于电力配套设施的普查和数据填报专业性强,涉及产权的界定下一步的接收整改因此,有关乡镇(街道在普查时应主动对接供电部门,供电部门要安排专员全程参加普查问题认定,确保数据质量。

3.建立长效机制。县农业农村局要针对农田设施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整改工作实际,分析设施使用、维护等各方面的漏洞和缺陷,总结探索成功的管护经验和做法,制定管护办法,构建长效化运管机制;于12月底前总结普查整改工作,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形成普查整改工作报告报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谁整改”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各工作专班要在县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下,密切配合、各尽其责,落实好各项普查和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直有关部门要落实好普查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管,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督导落实,注重工作总结,发现典型做法,推广先进经验,要做好上下信息沟通,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日常调度、指导服务等职能,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普查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严格督导问责。县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全县的普查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对在本次普查整改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整改不力、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情节严重、影响全县工作大局的,县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移交纪监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附件:唐河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doc

主题词:唐河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0041517180098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4-15 17:21:5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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