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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三批优秀大学生 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第三批优秀大学生 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作者: 编审:工信局 时间:2019-11-08 15:36:38 来源: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回归全民创业战略,推进“诸葛英才计划”,贯彻落实唐河人才新政20条,搭建人才引进培养新平台,引导鼓励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为唐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储备优秀人才资源。经研究决定,唐河县拟选派第三批优秀大学生赴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暑期社会实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时间

    7月10日—8月20日

二、选派条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唐河籍在校大学生,硕博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大三在校生以及城市建设与规划、经济管理、农业技术、智能制造、计算机、电商等相关专业大学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优先;

   (2)具有良好的专业水平和科研水平,能够根据岗位要求开展相对应的工作;

   (3)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合作意识;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学习,善于思考,肯于钻研,具备一定文字功底;

   (5)能够确保社会实践时间。

三、实践岗位

    县内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脱贫攻坚一线、产业集聚区部分重点企业。

四、有关要求

1、符合相关条件的大学生和硕博士生,由其父母所在乡镇(街道)或县直单位填写上报《唐河县第三批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报名表》(附件1),乡镇(街道)原则上上报2名,产业集聚区上报3名,县直单位上报1名。各用人单位要按照标准条件,严格把关,选准选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对象,6月10日前上报县委人才办。同时,积极对接南阳师院、南阳理工学院、河南工院、南阳医专等高校,广泛吸收高校大学生来唐参与暑期社会实践。

2、各用人单位要坚持“挂实职、干实事、出实效”的原则,从社会实践所需,高校学生所能入手,为高校大学生和硕博士生分配合理的工作任务。

3、各用人单位要为高校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与食宿条件,加强安全教育,对每位大学生确定一名帮扶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认真履行培养的职责,明确指导措施,确保大学生得到锻炼。

4、参与社会实践大学生要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遵守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并认真完成单位交办的各项任务,同时积极参加县委人才办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乡镇街道扶贫攻坚工作。原则上社会实践期间工作日保证全勤,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至少提前2天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履行请假手续。

5、参加社会实践的大学生要填写《唐河县第三批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考核表》(附件2),建立档案,社会实践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唐河县第三批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证书》,对优秀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6、成立唐河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管理服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人才办,具体负责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组织、管理、服务、联络等项工作。

7、参与社会实践的大学生在活动期间,县委人才办为每位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县委人才办邮箱:thzhucunban[at]163.com

联系电话: 68958577(行政中心329房间)

 

附件1:唐河县第三批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报名表

附件2:唐河县第三批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考核表

 

https://www.tanghe.gov.cn/uploadfile/2019/1108/.doc

 

 

中共唐河县委组织部

                                                       2019年5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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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19052115320096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11-08 15:36:3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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