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唐河县人民政府
唐河县人民政府
导航图标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方案》的通知

作者:县城管局 编审:县城管局 时间:2024-11-20 08:55:00 来源:县城管局

唐政办〔2024〕35号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唐河县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9月5日


唐河县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方案

 

为合理利用唐河县城区公共资源,有效解决城区停车供需矛盾突出、收费管理混乱等“停车难”问题,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唐河县城区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唐政办〔2023〕47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建立统一指挥、监督有力、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运转高效的城市静态停车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统一规划,优化停车设施供给结构;实施合理收费政策,运用价格杠杆高效调节车辆停放与停车泊位的供求关系;建立城市智慧停车服务云平台,统一接入公共及社会停车场库停车数据信息,采取共享停车及错峰停车等方式盘活现有资源,施行停车诱导,将车辆最大化引导进入公共及社会停车场,使城市车辆停放更加整齐有序,城市道路更加畅通,群众出行更加方便。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科学规划。按照城区停车需求和城市道路通行实际,对城区所有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位进行统一规划,并适当增设道路临时停车位,满足城市停车需求。

(二)市场运作,合力推进。由运营公司对城区所有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位进行统一收费、统一管理;智慧停车建设与智慧城市建设、平安城市建设、文明城市建设有机融合,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运营公司要通力协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保障收益,合理分配。城区所有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位经营收入由公司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与非国有产权方实行多样化停车收入分配方式。

(四)全面纳入,有序实施。全面清点城区公共、私营停车场,对具备条件的接入平台统一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制定方案,有序改建、接入智慧停车运营平台,实现城区智慧停车全覆盖。

三、实施步骤

(一)清理移交阶段(2024年8月底前)。由城市管理局牵头,停车场所有权的主管单位和县文旅体投公司配合,梳理首批公共停车场移交资产清单、产权手续,进行统一移交,并与县医院老院区、县供销社、外滩物业确定移交接入方案。

(二)改建阶段(2024年9月底前)。由县文旅体投公司负责加快推动智慧停车运营中心、公共停车场、道路内停车位建设进度,9月底前完成运营管理平台建设调试及封闭停车场、首批道路内停车位的建设接入。

(三)试运营阶段(2024年10月至2026年6月)。城区智慧停车系统建成后,试运营至2026年6月,其间持续接入全县符合条件的道路内停车位、公共及私营封闭停车场,试运营期结束后,根据试运营情况调整运营方案。

(四)正式运营阶段(2026年7月起)。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完成,全县城区停车“一张图”管理目标初步达成,开始正式运营,根据城区发展及建成区改造,持续改建、接入停车场(位)。

四、移交方式

首批移交的路外封闭停车场,根据现状的实际情况,分为不同的移交运营方式。

(一)所有权国有的停车场,直接移交,改建接入运营。

1.新县医院、体育广场、新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便民服务中心、行政中心、电影院西、外滩地下停车场、高速口公交停车站、友兰纪念馆、革命纪念馆、工业路盛居路口停车场、文峰路南段停车场、四处公租房等20处建成未收费的停车场,可直接移交文旅体投公司进行改建接入管理,计划8月底前完成移交。

2.老县医院停车场共有373个收费车位,于2022年9月经公开竞拍,由民营公司以57.15万/年的价格获得3年租赁经营权,经营期至2025年9月。该停车场可先行改建接入县智慧停车平台,由民营公司自行管理,运营中心按照收费额4%计提平台管理费,下余收入返还该公司,至2025年9月经营权到期后,由县政府收回并移交文旅体投公司管理。

(二)所有权部分国有的停车场,改建接入平台。如老县医院南侧停车场产权一半为国有,一半为物业所有,可先改建接入管理,运营中心除按照收费额4%计提平台管理费外,还应收取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或与物业方协商分配经营收入。

(三)所有权为集体的停车场,改建接入平台。如城关花厂停车场共有400个收费车位,由县供销社管理,职工筹资自建自营,目前收入约为70万/年,可先接入平台管理,运营中心按照收费额4%计提平台管理费后,与供销社商定收入分配。

(四)所有权私营的停车场,仅接入平台运营中心不参与运营。适用于权属非国有的全县其他停车场。由六个办事处进行摸底排查,统计辖区内的非国有停车场,取缔违法停车场,推动停车场完成收费备案登记,并推动接入县智慧停车平台,运营中心按照收费额4%计提平台管理费后,将经营收入返至原收费方。

五、建设内容

(一)智慧停车运营中心

1.建设内容包括运营中心改建及装修,采购智慧化停车充电一体化管理平台、云服务器、21平米小间距大屏系统、会议扩声系统、8套人工坐席设备及城区停车诱导系统(一级诱导屏2个、二级诱导屏4个)。

2.基础配备。根据运营中心实际需求,视情配备运营维护车辆3-5辆(中、小型商用车)。

该建设费用约600万元,计划9月底前完成。

(二)道路外封闭停车场

建设内容包括20处停车场路面硬化、改建,停车场划线,出入口道闸系统改造,新建余位屏、监控增补、标识牌等。建设费用约300万元,计划9月底前全部改建完成。

(三)道路内停车位

首期建设内容为14个路段的1641个停车位。

建设内容包括1641套地磁停车位感应设备,由地磁设备、40台手持PDA、84套智慧合杆(含三级诱导屏、高位监控、收费公示牌)等组成。建设费用约500万元,计划9月底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推进全县智慧停车建设运行工作,成立唐河县城区智慧停车建设运营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城区停车场(位)清理整治、改扩建、移交运营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围绕创建文明城市,提高城市宜居水平,促进城市综合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主题,加大停车收费工作的宣传,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停车、绿色出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规划调控。高效利用城市资源,推广新型停车方式和技术,支持建设集约化停车设施。根据城市开发建设进度和停车需求,以主城区成片建成区、停车缺口大、矛盾突出的区域为重点,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四)加强综合治理。依法加强违法停车治理,完善道路两侧停车管理,释放道路资源。同步完善公共停车设施、周边市政公用设施和停车诱导设施,严格监管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依法处置破坏公共停车设施和逃费漏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明确责任分工。城管局是智慧停车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依据相关规定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县文旅体投公司注册子公司(唐河县智慧停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运行载体,按照城区智慧停车首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附件4),做好建设及后续运营的各项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各街道办事处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为推进智能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环境,确保取得实效。

(六)健全运营机制。要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资金投入、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根据《唐河县城区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唐政办〔2023〕73号)、《关于对唐河县城市级智慧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唐市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公共停车设施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提升城市形象。与停车设施建设同步推进智慧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加强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立与市民出行统一的智能停车管理云数据平台,促进停车与物联网融合发展,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方便市民出行,提升城市品位。

附件:1.唐河县城区智慧停车建设运营工作专班.docx

附件:2.城区智慧停车改扩建封闭停车场清单.docx

附件:3.城区智慧停车路边停车位试点清单.docx

附件:4.城区智慧停车系统首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docx



唐河县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方案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主题词: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方案》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4090609330035 文       号 唐政办〔2024〕35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1-20 08:55:0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THZF-4113282024009
上一篇: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借鉴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惠济模式”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下一篇: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唐政办〔2023〕45号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