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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阐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交通文明出行

作者:泸州公安交警 编审:李珂 时间:2021-03-02 11:20:00 来源:潇湘晨报

文明交通出行倡议书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标志,是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营造文明、平安的交通环境,树立文明交通新风,需要广大市民朋友的支持、参与,为此,我们向广大市民倡议:

一、从我做起,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积极践行文明安全出行理念,不开无牌无证车、假牌假证车;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超员超载车,不乘坐农用拖拉机、三轮车。

二、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摒弃开车不系安全带、随意变更车道、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乱停乱放、随意鸣笛、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陋习。

三、从我做起,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等待、占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行人翻越护栏、闯红灯、乱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四、从我做起,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抵制疲劳、酒后、无证、超员、超载、超速、强行超车、闯红灯等危险驾驶行为。

文明交通人人共建、人人共享。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关注城市文明、践行文明交通,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用点滴行动共同营造我市文明、安全、快捷、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巩固文明唐河贡献自己的力量!


主题词:【宣传阐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交通文明出行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1030211200070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3-02 11:20:0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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