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45号和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经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唐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8月26日至12月22日,对黑龙镇镇长任长鑫同志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总体评价及主要业绩
任长鑫,男,汉族,198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7月参加工作,201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0年9月至审计时任黑龙镇镇长。
从审计情况看,任长鑫同志履职期间,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及县委县政府重大经济决策部署。推动本单位重要发展战略、规划的执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政治纪律,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着力民生保障和改善、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对审计查出问题积极整改。
任长鑫同志任黑龙镇镇长期间,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经济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推进重点项目,促进乡镇发展。围绕乡村振兴、重大基础设施、环境整治、农田水利、矿山修复等领域争取政策性项目资金,统筹安排镇财政资金配套,促进乡镇建设健康发展。
任长鑫同志任黑龙镇镇长期间,黑龙镇人民政府编制了《黑龙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但是,没有制定保障贯彻“十三五”规划的措施,“十三五”规划中确定的部分目标未能实现。如:黑龙镇人民政府一般性预算收入由2020年的2545万元,到2021年的1712万元,呈递减状态,未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地方一般性预算收入每年增长10%的目标。
任长鑫同志任黑龙镇镇长期间,在财政财务管理和资金安全方面,制定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专项资金能够按规定使用,管理方面存在有滞留现象,资金效益没有最好发挥。
2020年9月底(任长鑫同志任职时),黑龙镇财政预算资产1425.85万元,负债6261.45万元,净资产-4835.60万元。2021年12月底,资产1424.84万元,负债6771.73万,净资产-5346.88万元。任职期间,资产减少1.01万元,负债增加510.28万元,净资产减少1424.85万元,资产没有达到保值增值。
任长鑫同志任黑龙镇镇长期间,较好执行了“三公”经费管理相关制度和政策。
黑龙镇政府机关2020年列支公务接待费56.26万元,2021年列支公务接待费53.43万元,比2020年降低5%;2020年列支公车运行费14.47万元,2021年列支公车运行费13.28万元,比2020年降低8%;2020年列支公务差旅费7.85万元,2021年列支公务差旅费8.53万元,比2020年提高8.7%。
任长鑫同志任黑龙镇镇长期间,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黑龙镇关于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等制度。领导班子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审计期间,未发现黑龙镇人民政府和任长鑫同志本人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黑龙镇财政预算,“其他应收款”2020年底余额1234.72万元、2021年底余额1247.42万元;“其他应付款”2020年底余额4693.99万元、2021年底余额5438.65万元。
(二)项目管理不规范
黑龙镇农业中心,2021年9月和11月收到镇财政拨入的农田水利设施项目资金82.2万元。2022年1月项目工程支出39.12万元、项目配套设施支出13.03万元。项目的工程支出有施工合同、协议,有审计决算报告,配套设施支出有购料明细,但是没有具体细化到项目所在村组工程量明细和用料明细,以便更直观反映项目在项目区所辖村组的工程量和投资额。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黑龙镇人民政府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唐河县审计局
2022年12月31日
主题词:唐河县审计局关于任长鑫同志任黑龙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123117370371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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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12-31 17:37:03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