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唐审委〔2022〕3号)的要求,唐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9月16日起至11月4日,对县鑫磊生态修复开发治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产负债运营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鑫磊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财务收支活动情况,2021年度公司完成了国有资本经营分配50000000元的任务,但仍存在未履行审批手续列支差旅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制定议事规则
截至审计日,鑫磊公司未制定议事规则。
(二)企业未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截至审计日,鑫磊公司未按规定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三)未履行审批手续列支差旅费2887元
2021年4月县鑫磊公司在管理费用中无明细清单,无出差审批单列支差旅费2887元。
三、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唐河县鑫磊生态修复开发治理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整改。
唐河县审计局
2022年12月30日
主题词:唐河县审计局关于县鑫磊生态修复开发治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产负债运营情况审计结果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123114411544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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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12-31 14:41:15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