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45号),经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唐河县审计局依法对狄毅同志2011年12月至2019年3月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评价
狄毅同志,男,汉,中共党员,1969年11月生,唐河县滨河街道办事处人,大专学历。狄毅同志自2011年12月至2019年3月担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负责文明办全面工作。2019年3月调任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狄毅同志2011年12月至2019年3月担任文明办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抓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提供的财政财务资料能够基本真实反映财政收支情况,账务处理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执行,任期内能够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工作落实。但审计也发现,狄毅同志任期内,文明办还存在财政财务管理未严格按规定执行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责任认定
1.公务招待手续不全列支招待费用13095元
2016年、2018年,文明办公务招待手续不全列支招待费用13095元。
2.原始凭证不合规列支费用28120元
2016年至2018年,文明办列支原始凭证不合规费用28120元。
3.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5050元
2016年,文明办购买书籍、电脑共1455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2018年,文明办购买办公桌椅105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4.应补提未补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文明办2018年资产负债表显示固定资产共152720元,应按会计制度要求补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实际未补提。
5.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年末未清零
2017年,文明办总账余额表显示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余额为915元。2018年,总账余额表显示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余额为62911.7元。
三、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目前,县文明办正在整改中。
唐河县审计局
2020年12月31日
主题词:唐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狄毅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示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0123116102555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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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16:10:25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