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唐河县人民政府
唐河县人民政府
导航图标

您的位置:

首页

 > 

子站信息

 > 

公示公告

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作者:唐河县司法局 编审: 时间:2025-03-18 10:13:44 来源:

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涉企行政执法有关要求,为方便市场主体反映涉企行政执法或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将唐河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

邮箱:thxxzzfxtjd[at]163.com

电话:0377-68950238

二、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1.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检查频次过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问题;逐利检查、任性检查的问题;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的问题;运动式检查、“走过场”检查的问题。

2.行政执法部门在对企业执法(检查)过程中“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小过重罚”的问题。

3.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处罚依据适用不准确的问题;自由裁量权滥用的问题;证据收集不规范、处罚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的问题;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的问题。

4.行政执法部门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的问题。

5.行政执法部门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的问题。

三、注意事项

1.投诉举报线索受理时间截止至2025年1231日。

2.我单位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行为不受打击报复,举报人应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便于进一步沟通联系及反馈处理结果。

3.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唐河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3月18日  


主题词: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5031810134497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3-18 10:13:4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上一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 “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
下一篇:关于唐河县2025年3月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的公示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