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45号,以下简称“中央两办《规定》”),经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唐河县审计局于2024年9月26日至10月21日,对唐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称“县体育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常兴虎同志2007年9月至2021年1月履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总体评价
常兴虎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1963年3月生,唐河县苍台镇人,专科学历。常兴虎同志自2007年9月至2021年1月担任县体育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主持县体育中心全面工作。2021年2月调任县委巡察办。
从审计情况看,常兴虎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聚焦全县体育事业发展大局,以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核心,开展了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基础设施完善等重点工作,促进了“健康唐河”和“体育强县”建设。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编制单位预算、决算
常兴虎同志任职期间,县体育中心未按规定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
(二)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11.50万元
常兴虎同志任职期间,县体育中心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列支费用共计11.50万元。
(三)未落实彩票公益金支出绩效评价制度
常兴虎同志任职期间,县体育中心未建立彩票公益金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未对彩票公益金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四)差旅费审批不规范4.38万元
常兴虎同志任职期间,县体育中心差旅审批不规范列支费用共计4.38万元。
三、审计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县体育中心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唐河县审计局
2024年12月31日
主题词:唐河县审计局关于唐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常兴虎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4123114530436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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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14:53:04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