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唐河县审计局对曲端同志担任龙潭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曲端,男,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出生,大专学历。2021年5月至2024年4月担任龙潭镇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从审计情况看,该同志任职期间,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本镇发展,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向非预算单位拨款54万元
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龙潭镇财政预算向非预算单位拨款合计金额54万元。其中:龙潭镇派出所48万元、龙潭镇自然资源所6万元。
2.应缴未缴社会抚养费20万元
龙潭镇财政预算账显示,其他应付款-社会抚养费贷方余额20万元是以前年度收取的社会抚养费,至审计日未上缴国库。
3.应记未记固定资产6.69万元
经抽查,龙潭镇政府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购买空调、计算机、压力罐等合计6.69万元,应记未记固定资产。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龙潭镇政府正在整改中。
唐河县审计局
2024年12月25日
主题词:唐河县审计局关于龙潭镇镇长曲端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4122516342883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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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12-25 16:34:28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