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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唐河公安交警发布2024年清明节“两公布一提示”

作者: 编审: 时间:2024-04-01 10:15:42 来源:

2024年清明小长假将至,群众祭扫、旅游踏青、短途自驾客流增多,届时将迎来车流、人流高峰,为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唐河公安交警发布清明节期间“两公布一提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出行路线、出行方式,避开出行高峰易堵路段、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一、施工路段

1、滨河路南段

2、滨河路中段

3、凤山路北段

4、凤山路中段


二、易拥堵路段

1、G234国道三夹河桥

2、G234国道老上屯街

3、G312国道古城乡井楼街十字路口

4、G328国道古城乡黄店

5、G38国道大朱岗路段

6、唐河高速口


出行安全提示


清明期间祭祀扫墓活动频繁,外出踏青、城市周边自驾游流量增多,出行安全压力增大。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1、清明节祭扫、踏青,请注意出行安全,不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切勿酒后驾车、无证驾驶。

2、在雨天或者湿滑路面行车,请降低车速,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车辆侧滑发生危险。

3、清明节是传统祭扫节日,向故人寄托哀思难免情绪低落、心情沉重,易造成注意力不集中。交警提示,驾驶车辆要控制情绪,保持平和心态,注意行车安全。

4、清明节期间,农村地区祭祀扫墓活动增多。请农民朋友不要乘坐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超员车、带病车出行,切勿人货混装。

5、安全带是生命带!使用安全带可以将交通事故伤亡风险降低40%以上。驾驶汽车出行,请系好安全带。驾车带儿童出行时,请为儿童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避免怀抱儿童或者让儿童坐在副驾驶位置。

6、安全从“头”开始!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请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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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4040110154264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4-01 10:15:4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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