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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唐河县交警大队关于新升级和新启用电子警察的公告

作者: 编审: 时间:2023-12-19 00:01:00 来源:

唐河县交警大队关于新升级和新启用电子警察的公告

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良好的交通秩序,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交通法律法规,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报备批准,唐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辖区部分路段(路口)等新增和优化升级电子警察系统设备,启用对驾驶机动车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吸烟、接打电话、不按规定停车等不文明违法行为的自动抓拍功能。

       设备启用公示期为12月18日至12月22日,公示期间对抓拍到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唐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2月18日   

 

 

 

卡口设备

 

G312国道桐寨铺镇半站店卡口

G234国道湖阳镇官庄卡口

G234国道昝岗乡岗柳南卡口

 

违法停车抓拍设备

 

G328国道大河屯镇长安路与S233省道区间

S233省道毕店镇星江路与富民大道区间

S334省道祁仪镇友兰大道与哲圣路区间

兴达路与旭升路区间

澧水路与新春路区间

G312国道桐寨铺街与桐河路区间

G234国道昝岗街与岗柳区间

G312国道井楼街与古城路区间

 

 

唐河交警温馨提示

无论是司机还是行人

都应遵守交通规则

毕竟,安全

才是回家最快的路!

 


主题词:唐河县交警大队关于新升级和新启用电子警察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3122216085356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2-19 00:01:0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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