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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作者:刘贯 编审:林振泉 时间:2023-08-02 08:56:27 来源:


2023年8月1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公布,其中不合格食品涉及昝岗1家经营单位。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唐河县昝岗王峰生活超市经营的青尖椒进行抽检。检验结果表明该农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噻虫胺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059,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9日采购精品青尖椒18.5KG,该批次青尖椒当事人当日已全部售出,违法所得共计88元。当事人采购该批次蔬菜时,已履行查验记录制度,查验索取青尖椒的购货凭证,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提供了购进货台账记录。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由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青尖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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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3080208562725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8-02 08:56:2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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