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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唐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唐财购投【2020】01号

作者: 编审: 时间:2020-10-09 00:00:00 来源:

一、投诉人、被投诉人及相关供应商

投诉人:安阳市中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包装材料工业园二期路北三号院

被投诉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七一路1234

被投诉人:唐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唐河县便民服务中心2号楼6

相关供应商:河南易开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黄河路西段圣鼎上城

二、投诉事项

投诉人安阳市中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

1、投诉人认为中标供应商河南易开商贸有限公司未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属于非法违规经营。

2、投标存在明显的梯度报价及围标行为。

请求: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本次招标结果无效。

三、调查事实及处理决定

经调查,本机关认定以下事实: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事实上是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疑义,投诉人在开评标后提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超过了规定期限。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2,经审查,各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存在财政部87号令规定的规律性差异;对开标现场有疑问,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中标公告符合财政部办公厅公布的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规范所规定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格式。投诉事项不成立。

本机关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资料,质疑有关资料,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情况说明,投诉事项专家论证意见等。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南阳市财政局或唐河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唐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唐河县财政局

2020年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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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100900000095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0-09 00:00:0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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