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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实施2021年春季禁渔的通告

作者: 编审: 时间:2021-03-01 09:41:43 来源:唐河县人民政府

唐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2021年春季禁渔的通告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我县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唐河县2021年春季禁渔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2021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区域

    我县境内所有河道、水库等天然水域。

  三、禁止作业类型

  除垂钓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类型。

  四、法律责任

  凡违反禁渔期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渔业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唐河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主题词:关于实施2021年春季禁渔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1030109414385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3-01 09:41:4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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