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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印发《湖阳镇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编审: 时间:2020-05-28 16:16:03 来源:

关于印发《湖阳镇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直有关部门:

现将《湖阳镇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4日

 

 

 

 

湖阳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 保护和改善镇村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 共安全,促进乡村振兴,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特制订本实 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职、堵疏结合、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科技支撑、群防群治”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三改变一结合”,综合施策、狠抓落实,确保秸秆禁烧取得新成效,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2、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在农村实行长年露天禁烧秸秆以及落叶、树枝、枯草及其它生活垃圾等可燃物,进一步遏制露天随意焚烧现象,重点抓好“三夏”、“三秋”秸秆露天禁烧,努力实现零火点目标;通过项目建设、示范引领、利益带动等,构建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和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水平,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0%。

二、工作步骤

在全镇实行全区域、全天候常年禁烧,集中主要力量, 全力做好夏季、秋季重点时段的秸秆禁烧工作。

1.常态监管阶段1月1日至5月15日,7月1日至9月5日, 11月11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委及早谋划,安排部署全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体系,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贯通、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义,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管控阶段5月16日至6月30日,9月6日至11 月10日)。建立完善镇、村、组三级网络化责任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镇禁烧办要全天候值守“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充分发挥“蓝天卫士”即时监控的作用,确保调度及时有效;各村(居)委要组建配强村、组应急处置队伍,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快速有效,组织村、组干部分片包干,昼夜盯防督查,督促指导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的落实,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消除焚烧隐患。镇督查组要分包村(居)委,随机对重点区域、重要时段进行巡查、督查;镇禁烧办要及时查处、通报焚烧秸秆行为。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村(居)委对本行政区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实行属地管理。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秸秆禁烧的直接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查检查,要深入田间地头,时时把握工作动态。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力组织实施禁烧工作,实行联防联控。镇、村、组要逐级签订责任状,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网络化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严防死守,看死盯牢,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二)强化盯守防控。各村(居)委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村包田的办法,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田间、深入农户,值守一线,实地检查指导禁烧工作,帮助群众落实禁烧措施和要求。同时要组建巡逻队,对辖区进行全天候督导巡查,重点加强对集镇、村庄等重要区域周边,国、县、乡道等重要交通通道沿线,油库、仓库等重要设施周围的盯守检查,尤其要注意加强对晚(午)饭前后、夜间、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检查,以及对憨、傻、痴、呆等重点人群的看护,全面筑牢禁烧防线,确保万无一失。

(三)强化应急管理。各村(居)委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焚烧应 急处置预案,成立应急队伍,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确保一旦出现火警火点,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处置扑救。村(居)委应急队伍建设是实现快速管控的关键,要进一步充实应急处置队伍,配足配齐灭火设备和物资,确保出现火情,人员、装备能够迅速到场,及时控制。同时,要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油库、秸秆收购点、供电设施等敏感部位,要备足防火器材,加强消防技术培训和火源监控,确保发现险情能够及时妥善处置。要全面排查作业机械及农用电力线路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护抢修,避免因用机、用电问题引发火灾事故。

(四)强化依法治理。各村(居)委要贯彻落实《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认真履行秸秆焚烧执 法监管责任,要组织专人,及时依法处理秸杆焚烧现象,敢于执法、敢于碰硬。要结合“蓝天卫士”监控结果,落实“一烧双查”、“一烧双罚”。公安部门要主动出击,严厉打击随 意焚烧行为,对于恶意焚烧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曝光,形成震慑,对只找到地块未找到点火人的,要对户主进行连续三天的训诫,大力营造不能烧、不敢烧的局面。

(五)强化综合利用。各村(居)委要立足区域实际,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创新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拓宽秸秆利用渠道,扩大资源利用数量,以综合利用减轻禁烧压力,以严格禁烧促进综合利用,确保最大限度地发挥秸秆的利用效益。组织清运队伍,做好秸秆清运、收贮和专人管理,利用招商引资、鼓励大户发展等办法,每个村(居)委要建成至少一个秸秆收储场,实现源头疏导,化害为利,推进乡村环境整治。充分发挥我镇秸秆资源多的优势,大力推广秸秆机械还田、秸秆料、秸秆肥料、秸秆基料(食用菌)、生物质能(秸秆沼气)等技术,尽快解决秸秆出路问题,从根本上消除焚烧隐患。要认真总结往年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动员一切力量,在综合利用上狠下功夫,实现农作物秸秆利用的资源化、科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志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包村领导是所包村委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包村镇干部、各村支书(主任)、两委成员为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构筑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镇直单位包沿线村委的禁烧工作网络,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贯通,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人、到户。

(二)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各村委要广泛召开村组干部党员和群众会,宣传秸秆禁烧和秸秆科学利用工作,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群众对禁烧秸秆的认识和秸秆利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每个村委要悬挂2条宣传横幅,每个自然村至少张贴10条宣传标语,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三是充分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镇中心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向学生发出倡议,动员学生成为义务宣传员,通过学生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发放到家长农户,并把禁烧知识传递给家长。四是镇政府出动秸秆禁烧宣传指挥车6辆,不间断宣传到田间地头。通过宣传教育,要达到家喻户晓,在全镇形成全民参与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除认真做好所包村委的禁烧工作外,要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农业服务中心、各村(居)委要严把农机入田收割关,要强力推广和实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及秸秆打捆外运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焚烧秸秆。派出所要处于应急状态,备好车辆,随时出警,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训诫、拘留、罚款并重,能拘留的不罚款,能重罚的不轻罚,特别是对首起焚烧事件要予以从严、从重处罚。财政所要保证秸秆禁烧经费落实到位,负责收取各村保证金和奖惩资金的兑现。镇纪委负责追究禁烧不力的机关干部、村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林站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焚烧秸秆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电管所要认真排查农用线路的隐患,避免因用电引发火灾。

(四)强化工作落实。镇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秸秆禁烧工作宣传、督查、处置组2个,由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王志峰同志带队开展工作。宣传、督查、处置组要在全镇范围内不间断的开展秸秆禁烧政策的宣传,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通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要对机关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和秸秆禁烧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做好秸秆焚烧点快速处置的同时,要加大对焚烧人员的打击。各管理区成立禁烧指挥部,指挥长由负责本管理区整体工作的书记或主任担任,其他本管理区的党政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包村干部为成员,全面负责本管理区的禁烧工作,各村委要成立分指挥部,要成立5人以上的秸秆禁烧工作队2个,每天明确2名村干部带班,发现火情,及时处置。要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做到全天候禁烧,严防死守,看死盯牢。

(五)做好监控平台值守。镇监控平台24小时值班,一旦发现火情,立即联系各指挥部相关人员,要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30分钟灭火处置结束,立即销号。对处置不及时的,上级部门根据图像信息,进行处罚追责。

(六)严格督查奖惩。夏收、秋收重点禁烧阶段,镇党委、政府将派出2个秸秆禁烧督查队分包各村(居)委,开展督导检查活动,重点督查各村(居)委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巡查防控、值班、工作开展情况和焚烧行为进行随机巡查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等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全年秸秆禁烧工作,镇党委、政府将按照《唐河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唐河县秸秆禁烧工作中干部失职失责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要求,严格考评,严肃追责,兑现奖惩。对工作成效显著、没有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村(居)委以及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村(居)委,除进行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外,还要对村(居)委支部书记、两委相关成员进行问责;对未按要求进行督导检查,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或知情不报的督查、巡查工作人员,镇党委、政府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1.凡在我镇辖区内发现全省第一个着火点的,镇财政直接扣拨相关村(居)委2020年度全部经费,给予支部书记免职处理,包组村干部依据“两委”换届签订的辞职承诺,予以辞退。

2.凡在我镇辖区内发现村(居)委有1个着火点,30分钟及时处置,消除痕迹,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不予追究。被县级以上禁烧督查组或卫星定位确定的,村支书降为副书记,给予包组村干部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扣发村支书、包组村干部、组长三个月工资,对村(居)委罚款500元,对包村干部罚款200元。

3.发现村(居)委有2个着火点,30分钟及时处置,消除痕迹,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对包村干部、村支书、包组村干部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被县级以上禁烧督查组或卫星定位确定的,对分包该村(居)委的镇干部行政警告处分,村(居)委支部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停职检查,包组村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扣发村支书、包组村干部、组长半年工资。对村(居)委罚款1000元,对包村干部罚款300元。

4. 发现村(居)委有3个着火点,30分钟及时处置,消除痕迹,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对包村干部、村支书、包组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被县级以上禁烧督查组或卫星定位确定的,对分包该村(居)委的镇干部行政记过处分,村(居)委支部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处理,包组村干部依据“两委”换届签订的辞职承诺予以辞退;扣发该村全年补贴,扣发村支书、包组村干部、组长全年工资。对村(居)委罚款2000元,对包村干部罚款500元。

5.对省、市、县发现1个着火点但督查组未发现或未上报的,对督查组成员通报批评;对省、市、县发现2个着火点但督查组未发现或未上报的,对督查组成员警示性约谈;对省、市、县发现3个着火点但督查组未发现或未上报的,对督查组成员诫勉谈话。

6.对于镇干部督查时不在岗1次的,给予镇干部通报批评;不在岗2次的,给予镇干部警示性约谈;不在岗3次的,给予镇干部诫勉谈话。

对于村(居)委干部督查时不在岗1次的,给予村(居)委干部通报批评;并扣发村(居)委干部一个月工资;不在岗2次的,给予村(居)委干部警示性约谈,并扣发村(居)委干部二个月工资;不在岗3次的,给予村(居)委干部诫勉谈话,并扣发村(居)委干部三个月工资。

7.着火点达到3个以上(不含3个)的,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从重处理,构成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 辖区内未出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禁烧工作成效显著,没有着火点的村(居)委奖励3000元,包村镇干部奖励500元。

 


 

                                            湖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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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052816160311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5-28 16:16:0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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