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唐河县人民政府
唐河县人民政府
导航图标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唐河县2022年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方案(试行)》的解释说明

作者:县农业农村局 编审: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5-06 10:20:00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一、制定《方案》的主要目的和依据

         为促进农业生态绿色发展,完成我县的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促进我县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更进一步,防止随意处置、粉碎、掩埋、焚烧、丢弃,改善田园环境,减轻耕地污染,保护水源,保障农产品安全,保障农业生产可持续,培养农民环境意识和守法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泗阳县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5方面内容,主要对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时间安排、重点工作、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等内容作了规定。

(一)明确2022年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目标任务。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254.213吨,回收率达到95%以上;农膜回收1592吨,回收率达到90%以上,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二)时间安排。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健全回收网络体系。县有回收中心、乡镇(街道)有回收站、村居、农药农膜销售与使用者建立回收点。

(四)强化科学分类处置。回收的废旧农膜送至县级回收中心,县级回收中心依法依规委托有资质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按照危险废物处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豁免条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按照豁免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加大行业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加大地膜产品贯标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不达标地膜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不达标地膜进入市场,从源头上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

(六)农药包装废弃物补助标准。为提升回收工作的积极性,对各乡镇(街道)回收站,按农药废弃物按2.5元/斤,农膜按0.3元/斤给予补助。

解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政策咨询电话:68939603


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与集中处置实施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主题词:《唐河县2022年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方案(试行)》的解释说明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2050610200024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5-06 10:20:0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上一篇:《关于加强新增规上企业暨新开工项目入库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下一篇:唐河县消防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