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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唐河县县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作者:县金融服务中心 编审:县金融服务中心 时间:2022-05-14 11:10:00 来源:县金融服务中心

一、解读方案

(一)解读材料提纲。1.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2.政策文件解读主体;3.政策文件的范围;4.解读形式。

(二)解读材料形式。《办法》拟以文字形式制作,通过问答方式进行。

(三)解读渠道。唐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解读时间。自文件印发之日。

二、解读材料

(一)问: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答:为鼓励引导我省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效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第(十七)条、《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29号)第(十四)条、《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0〕32号)等文件精神,各级政府要完善代偿补偿机制,对本级政府性担保公司给予补偿。

(二)问:政策文件解读主体

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县金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解读。

(三)问:政策文件的范围

答:唐河县担保公司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问:文件中需重点解读的内容?

答:“资金池”主要用于对担保公司发生代偿进行补偿。县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以下简称“资金池”)首期规模1000万元,县财政根据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补充。成立“资金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资金池”的设计和日常管理。

标准。纳入“资金池”支持范围的担保业务,支农支小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低于80%。

对符合代偿补偿条件的担保业务,“资金池” 按照代偿金额的20%对担保公司予以补偿。

熔断机制。在全县范围内与某个银行合作项目的担保代偿率超过10%时,超过部分不再享受代偿补偿政策。

代偿补偿程序。1、实行审批制,县金融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按照预订比例对担保机构进代偿补偿。

2、资金追偿,担保公司级积极开展追偿工作。对于追偿所得,应当在扣除追偿费用后,及时按追偿金额的20%返还“资金池”。

3、呆账核销:按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财金【2017】90号)要求,对符合代偿损失按规定进行核销。

(五)问:解读形式

答:根据工作实际,采取文字形式制作,通过问答方式进行,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解读。

解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68952992


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河县县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主题词: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唐河县县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2051411100085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5-14 11:10:0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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