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答:为做好2022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促进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结合唐河县实际,制订了本文件。
二、问:政策文件解读主体
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县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解读。
三、问:政策文件的范围
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四、问:文件中需重点解读的内容
答:征收范围: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当缴费。年满16周岁、本地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在户籍地乡镇(街道)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标准: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的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共15个档次。对符合参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或乡村振兴局、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保留100元的最低缴费标准。缴费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标准,鼓励有条件的缴费人员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
五、问:解读形式
答:根据工作实际,采取文字形式制作,通过问答方式进行,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解读。
解读单位:县税务局
政策咨询电话:83986601
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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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2082709250097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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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8-27 09:25: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