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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2022年新的减税降费政策解读

作者:税务局 编审:税务局 时间:2022-12-17 09:40:36 来源:税务局

【编者按】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22年工作重点: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的支持力度,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会议中提到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而非继续延长已有的政策,明确2022年将会有新的优惠政策出台。本期就2022年新的减税降费政策予以梳理解读,供参阅。

◎ 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减税范围有望再扩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202111-2022123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2019〕13号规定 ,201911-2021123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可以看出,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2021年年底到期。

所以,此部分会大概率再次减免,有可能实际税负会降至5%,甚至是2.5%,也是有很大可能。

◎ 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优惠

目前,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主要有两


1.小规模3%减至1%优惠

2.小规模月销售额15万,免征增值税。

此政策优惠时间是20214120221231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虽然此政策免征额从月销售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到2022年底才到期,但基于当前的经济形势,把小规模免征额继续提高也不是没有可能。

(二)继续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

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 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目前两个加计抵减政策到期日都是到2021年年底到期,此政策大概率也会继续延期。

附:增值税最新税率表





◎ 个人所得税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1)年终奖单独申报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确定


   
2)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申报

应纳税额=(年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2.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优惠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3.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优惠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4.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参照年终奖计算方式单独计算纳税;2022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确。

政策依据:财税〔2018〕164号

5.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政策依据:财税〔2018〕164号

6.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

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依据:财税〔2018〕164号

注:2-6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执行。

附:个税税率表


适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适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


    
适用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目前,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只限于制造业。而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多次提到,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强化创新主体地位,深化产学研结合……

可以看出国家对科研企业的重视,不排除会把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扩大到高新企业、科技企业,甚至是全行业。

 社保费

会议中提到: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在“费”方面,社保费的影响最大,其中养老保险比例最高。

去年因疫情原因,对中小微企业、个体户免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今年,恢复征收对单位负担的部分,其中,养老保险继续按16%缴纳。

根据会议精神,虽说不会像2020年疫情那样免征社保,但是有可能会下调企业负担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2021年12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采取市场化方式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具体措施体现在:

一是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

二是从2022年起,将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纳入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计划管理,必要时可再进一步增加再贷款额度。

三是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推动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助力银行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

四是完善金融机构发放中小微贷款绩效考核、尽职免责等规定。扩大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

按照国务院会决定,央行于1月1日下发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工具接续转换。

一是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金融机构与企业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人民银行按照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按季操作,鼓励持续增加普惠小微贷款。

二是从2022年起,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原来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必要时可再进一步增加再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可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支小再贷款优惠资金支持。

由于全球疫情的持续深度影响,当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困难很大,国家职能部门强调要围绕保护市场主体、应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运用市场化办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

为什么国务院会和央行如此关注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这与我国一年多来的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有密切关系,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作为出发点。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六稳”“六保”工作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涉及面比较广。


从制造业PMI指数非常清晰地观察到,2021年1月以来,我国制造业采购人经理指数呈现持续下行走势,在8、9、10月从临界面跌到了50以下,这对于我国稳经济保增长的压力相当大。作为市场主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群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经营环境就变得更加困难了。

我们看看2021年度的部分月份的PMI指数结构变化具体情况:

2021年7月,大型企业PMI为51.7% ,与上月持平,继续高于临界点;中型企业PMI为50.0%,比上月回落0.8个百分点,位于临界点;小型企业PMI为47.8%,比上月下降1.3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

2021年8月,大型企业PMI为50.3% ,比上月回落1.4个百分点,继续高于临界点;中型企业PMI为51.2%,比上月上升1.2个百分点,高于临界点;小型企业PMI为48.2%,比上月回升0.4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

2021年9月,大型企业PMI为50.4%,比上月微升0.1个百分点,继续高于临界点;中型企业PMI为49.7%,比上月下降1.5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小型企业PMI为47.5%,比上月下降0.7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

2021年10月,大型企业PMI为50.3%,比上月略降0.1个百分点,但仍高于临界点;中型企业PMI为48.6%,比上月下降1.1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小型企业PMI为47.5%,与上月持平,低于临界点。

2021年11月,大型企业PMI为50.2%,比上月略降0.1个百分点,继续高于临界点;中型企业PMI为51.2%,比上月上升2.6个百分点,高于临界点;小型企业PMI为48.5%,比上月上升1.0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

2021年12月,大、中型企业PMI均为51.3%,分别比上月上升1.1和0.1个百分点,高于临界点;小型企业PMI为46.5%,比上月下降2.0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

从上述数据可以观察到,小型企业PMI指数持续在50以下震荡运行,相较于大型企业或者说中型企业的运行状况,小型企业的经营一直都很挣扎,这较好地暴露出了我国经济当前运行存在的不平衡不健康状态。

因此,在全球经济因为疫情扰动没有得到改善之前,大力扶持和改善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环境,对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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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2-17 09: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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