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唐河县人民政府
唐河县人民政府
导航图标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唐河要闻

唐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文件公告(第15号)

作者: 编审:杜永轩 时间:2020-02-14 21:31:50 来源:

唐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文件

 公  告

(第15号)

为有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降低传染的风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在全县疫情防控期间,提醒广大居民做到“非必要、不外出”,必需外出时,要随身携带身份证。

2.经批准开业的超市和农贸市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加强对进出人员的管理,一律凭身份证登记后进入,对不登记的拒绝入内。请广大居民理解配合。

特此公告.

2020年2月14日

 

主题词:唐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文件公告(第15号)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0021421290677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2-14 21:31:5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上一篇:唐河县2月13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强调: 高标准落实工作部署积极迎战攻坚战持久战
下一篇:唐河县2月14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