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唐河县人民政府
唐河县人民政府
导航图标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唐河要闻

唐河县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工作通报

作者: 编审:王令卿 时间:2020-02-12 17:35:39 来源:

唐河县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打击违法犯罪

工作通报


近期,唐河县共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案件7起,惩处妨碍公务3人,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1人,扰乱公共秩序1人,寻衅滋事1人、扰乱单位秩序1人。   


一、妨碍公务案件


(1)2月11日,唐河县王集乡,因自家的狗被一运送面粉车辆压死,王某骑摩托到王集街上拦住一面粉运输车辆,正在此处执行疫情巡逻任务的巡防队员路过此处发现并进行现场处置,在处置的过程中,王某拒不配合工作,并打伤巡防队员。目前,王某因妨害公务案被刑事拘留。

(2)2月10日,商贸世界北门疫情防控执勤点工作人员对短时间内出入小区的曲某进行劝阻时,曲某对劝阻人员进行辱骂,并扇了工作人员吕某一巴掌,导致吕某脸部及耳垂红肿。目前,曲某因涉嫌妨害公务案被刑事拘留。

(3)2月10日,信联小区门疫情防控执勤点,卡点工作人员劝阻短时间内出入小区的徐某时,被徐某辱骂且喷射不明液体。工作人员郝某上前将不明液体夺下,徐某拿起一把铁椅子,将郝某头部砸伤。目前,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案被刑事拘留。


二、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


2月10日,源潭镇马湾村疫情检查点在对进出源潭镇车辆检查时,发现兴唐街道办事处谢岗社区李某,驾驶车号为豫RX92**红色大货车,使用唐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系伪造。目前,李某因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扰乱公共秩序案


2月9日,桐河乡李营村委1组秦某称其儿子发烧疑似感染。接警后,民警立即于桐河乡政府进行汇报,与村委进行核实,经核查系报警人醉酒,与自己的儿子酒后发生争执,报警内容并不属实。目前,秦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罚款500元。


四、寻衅滋事案


2月10日,唐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网上对疫情期间违反机动车限行规定车辆进行曝光,黄某在评论区编发辱骂语言,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目前,黄某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1000元。


五、扰乱单位秩序案


 2月10日,王集乡郝庄村新冠肺炎防控卡点,王某强行闯卡。目前,王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唐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主题词:唐河县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工作通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0021214362746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2-12 17:35:3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上一篇:唐河县召开2月11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
下一篇:不要让无数人的努力功亏一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