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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及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作者:综合执法大队 编审:林振泉 时间:2024-02-07 17:32:34 来源: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3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公布,其中不合格的食品涉及唐河一家生产单位。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承担中央转移地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市监办[2023]9号)文件计划有关要求,于 20231123日在唐河县福瑞祥天利购物城唐河县泗州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名称:竹叶水风味饮料、商标:泗洲源、规格型号:509mL/瓶、生产日期:2023-09-19)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处置情况: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泗州源饮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及复检申请。经查,经查,该款竹叶水风味饮料”商标:泗洲源,执行标准:Q/TSY0001S。该批次产品是该公司于2023919日生产,共生产350件,每件509mlX24瓶,20231015日由该公司送货人员王彬配送至唐河县福瑞祥天利购物城50件,售价5.8/件,合计:290元,其他已全部售出,共计销售2030元。20231213日该公司发布召回通知,共召回35件,退款203元。另查明该产品菌落总数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原因系该公司臭氧混合机出现故障造成。现查明:唐河县泗州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所得共1827元。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8.1.5之规定,给予当事人1、没收违法所得18702、罚款人民币18700元。

三、风险防控情况: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泗州源饮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检测报告,并责令召回,限期整改。该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后,经执法人员现场复查,该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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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4020717323420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2-07 17:32:3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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