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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作者: 编审: 时间:2021-01-13 15:38:00 来源:

2020年11月23日,南阳匹配总局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

唐河县张店镇金源隆购物超市经营的“鲤鱼生产/加工/购进日期/食品批号:20201123,其产品检测报告NO:ZCJC-SP,经检测地西泮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经查,该店共购进生产/加工/购进日期/食品批号为20201123的鲤鱼25公斤,销售15公斤(不包括抽检的),购进价格8.4元/公斤,售价9.96元/公斤,对该超市现场检查时该超市负责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了该店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此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为兽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当事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对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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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1011315380020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1-13 15:38:0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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