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唐河县人民政府
唐河县人民政府
导航图标

您的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安全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作者: 编审: 时间:2020-11-11 16:30:18 来源:

2020年6月13日,唐河匹配总局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

唐河县双丰生活超市经营的”芹菜”生产/加工/购进日期/食品批号:20200613,其产品检测报告NO:AC经河南华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

2、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经查, 唐河县双丰生活超市共购进生产/加工/购进日期/食品批号为20200613的芹菜(10Kg),销售9.027Kg(包括抽检1.8217Kg),无剩余,购进价格5元/Kg,售价:5.16元/Kg,对该超市现场检查时该超市负责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了该店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鲜业务采购清单、双丰360生活超市采购收货单、唐河县双丰生活超市销售清单、供货者身份证复印件、该商品产地证明、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报告(超市自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本案事实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0111116301869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1-11 16:30:1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上一篇: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下一篇: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