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切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唐河县纪委监委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有力保证。截至目前,已对16条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全部跟进,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4人,移送司法2人。
建立“五个报送”机制,确保线索台账登记到位。唐河县纪委监委加强与县政法委、公安局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保护伞”问题线索快速移交工作机制,施行“5个报送”:各成员单位收到群众举报的“保护伞”线索,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机关在案件侦办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审判机关审判的涉黑涉恶案件,公安机关办理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和公安机关对黑恶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情况,均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送至县纪委监委。
建立“三个快速”机制,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到位。该县纪委监委对“保护伞”问题线索做到“三个快速”,即快速研判、快速办理、快速追责。同时,对每个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五定”工作制度,即定领导、定科室、定主办人、定调查方案、定办结期限,承办科室与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切实做到问题处置到位。
建立联合办案机制,确保打伞精准到位。对涉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同时加强通报曝光,选取典型案例开展扫黑除恶领域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对照典型案例,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整改到位。(南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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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0010300000058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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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00: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