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办〔2023〕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唐河县加快民宿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5月18日
唐河县加快民宿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宛发〔2022〕20号)精神,推动我县民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顺应人民群众乡村旅游消费体验新需求,引导乡村民宿开发和建设,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二、基本思路
依托主体景区和美丽乡村建设,以旅游公路沿线为重点,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和“统一规划、分户实施”为指导,以科学规划、特色设计、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为原则,支持和扶持民宿发展。2023年首批确定毕店镇张心一村区域和马振抚镇前庄村、石柱山景区周边区域作为一期试点,开展民宿连片创建工作,以试点创建工作引导带动全县民宿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23年,上述2个试点区域等级民宿连片发展达到10户以上,全县创建等级民宿30户以上。从2024年开始,在全县各乡镇(街道)逐步分批进行创建,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乡村民宿发展格局,更好满足多层次、个性化、品质化的大众旅游消费需求,全面提升乡村民宿产品和服务质量、发展效益、带动作用,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四、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由试点乡镇自行聘请设计单位,统筹编制试点区域等级民宿发展规划。规划要符合唐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涵盖整个村庄区域布局、产业优势、功能划分、污水处理、房舍院落立面、环境承载能力、观光休闲等相关要素。规划编制要在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
(二)主体创建。各乡镇(街道)是发展民宿产业的责任主体,要积极参与规划编制,按照规划实施房屋建设改造、绿化美化环境、成立旅游合作社、建立安全生产和规范经营等长效监管工作机制。2023年7月31日前,要选定试点区域内等级民宿创建户主,制定出以月为时间节点的工作台账,2023年9月30日前达到试营业标准。
(三)严格评定。参与评定的旅游民宿,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手续必须合法。2023年民宿等级评定时间为10月份。评定基本程序:由民宿业主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报县等级民宿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星级以下(含两星级)民宿和精品民宿由县等级民宿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定,报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备案;三星级以上由省市文旅部门组织评定。对等级民宿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复核和届满评定,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
五、职责分工
乡镇(街道):督促指导民宿业主向公安、消防、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申请办理证照等相关手续;遵循建设审批要求、场地选址要求(一户一宅、宅基地面积、楼层层高)、传统村落要求,防止破坏历史文化景观和乡村生态环境,鼓励并引导村民在原址生产生活,不搞大拆大建,按照规划设计标准规范建设,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文广旅局:引导民宿经营者加强对传统艺术、传统民俗、人文典故、地域风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传承,打造富有文化创意和景观美学的特色民宿品牌,注重与周边社区、村镇的文化互动,鼓励乡村民宿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指导乡村民宿经营者找准发展定位,适应不同群体、不同层次需求,打造特色鲜明、类型丰富、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产品体系。依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标准,开展民宿等级评定并给予奖励,引导民宿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对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宿营销宣传活动;对民宿进行服务质量监督。
公安局:根据民宿实际情况,制定便民化行业管理办法,依法为业主办理经营证照等。指导乡村民宿经营者使用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手机APP、小程序、二维码等便利方式,落实旅客住宿实名登记、访客管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等治安管理制度。
商务局:指导乡村民宿经营者开展多元业态经营,引导经营者开展快递电商物流业务;配合相关部门拓展共享农业、手工制造、特色文化体验、农副产品加工等综合业态。
财政局: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统筹资金,用于扶持民宿发展、奖补精品民宿等,并向民宿发展较好的区域倾斜。
自然资源局:在确保使用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当地村民和外来投资者利用现有住房进行改造开办民宿,鼓励村集体利用连片闲置房屋打造区域民宿集群。推动落实乡村旅游用地政策,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等农村产业。支持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民宿。
乡村振兴局:发挥乡村民宿就业渠道多、方式灵活等优势,鼓励和引导村民参与经营服务,提升劳动技能,促进增收致富。
水利局:负责汛期安全,有效避免水灾害发生。
教体局:立足乡域乡情和学校实际,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研学实践活动、研学课程,将学生德育与非遗民俗、农耕文化、爱国主义教育、乡村民宿生活相结合,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交通局:负责民宿所在区域内交通道路建设维护。
林业局:负责指导、协助实施项目区域内绿化和庭院生态环境建设。
市场监管局:加强市场管理,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民宿,规范市场管理秩序;对宣传广告进行规范管理;依法为业主办理有关证照。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民宿餐饮服务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规范民宿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价格管理办法,依法进行日常价格监管。
卫健委:依法对民宿所在区域卫生防疫状况进行监管;依法为民宿业主按程序办理《卫生许可证》。
住建局:鼓励农户和返乡人员开发利用自有房屋自主经营乡村民宿,在规划布局、传统村落保护、质量标准、建筑风格、房屋安全等方面加强监管。
农业农村局:引导村民和乡村民宿经营主体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提高乡村民宿的便捷度和舒适感。
生态环境局:倡导低碳环保经营理念,对民宿选址是否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监管。
消防大队:指导乡村民宿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提供网络、通讯信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等级民宿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旅局,负责民宿产业发展各项日常工作。通过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民宿产业健康高效发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媒介,大力宣传民宿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经验和新典型,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民宿产业发展,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民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一是整合交通、农业、林业、水利、自然资源、乡村振兴、文化、非遗、“五星”支部创建等相关项目和资金,优先支持试点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对成功创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民宿的创建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80万元、60万元、4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民宿的创建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20万元、5万元;对评选出的南阳市示范性精品民宿,每个标准间给予1000元的奖励;对民宿业主是建档立卡脱贫户或监测户的,每建成一家等级民宿,在上述奖励补助的基础上,再奖补民宿业主5000元。三是对完成10户以上等级民宿创建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5万元基础现金奖励。
本方案中制定的奖励政策,旨在民宿产业发展前期起示范引导推动作用,自发文之日起开始试行,暂定执行期限为三年。其中,对创建主体的奖励资金按县、乡5:5比例分担;县财政奖励资金待乡镇(街道)奖励资金到位后,按程序再予以拨付。具体执行中的相关问题由县等级民宿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加快民宿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加快民宿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主题词: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加快民宿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51909120046 | 文 号 | 唐政办〔2023〕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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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5-19 09:12: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 THZF-4113282023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