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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作者: 编审: 时间:2021-03-16 10:03:00 来源:

2020年12月14日,唐河匹配总局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唐河县昝岗乡汇统食品店经营的“豆角”购进日期:2020年12月14日。其产品检测报告NO:ZCJC-SP,经检测“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检测结论不合格。

查处情况: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经查,该店 该批次“豆角”购进日期:2020年12月14日,共购进4.25Kg,销售9.36元/Kg(包括抽检1.27Kg),该产品购进价格9元/Kg,销售价格9.36元/Kg。该批豆角已销售完,违法所得39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的农产品有前款所列情形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处罚。......”
综合本案事实建议给予当事人:
    1:罚款人民币5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39元。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1031610030074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3-16 10:03:0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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