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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政策解读

河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政策解读

作者: 编审: 时间:2020-12-15 15:53:00 来源: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法〔2019〕170号),狠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领会,营造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良好社会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将省司法厅编印的《河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知识手册》下发全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作为学习参考,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概述

 

1.什么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何时提出来的?

答: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016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在全国32个地方和部门开展试点。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于12月5日出台国办发〔2018〕118号文件,部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19年4月1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依法规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办事的条件、环节等负担,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二是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执法信息、便捷办理各种手续、有效监督执法活动,防止执法扰民、执法不公。三是坚持务实高效。聚焦基层执法实践需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注重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便于执法人员操作,切实提高执法效率,防止程序繁琐、不切实际。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在确保统一、规范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因地制宜、更新理念、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防止因循守旧、照搬照抄。五是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高度融合,防止各行其是、重复建设。

5.我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基本原则,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6.我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7.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哪些执法领域推行?

答:目前重点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执法领域全面推行,逐步向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其他行政执法领域拓展,实现对所有行政执法领域的全覆盖。

8.我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哪些制度保障?

    答:《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河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南省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河南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

 

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9.什么是行政执法公示?

答:行政执法公示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救济渠道、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的行为。

10.行政执法公示的原则是什么?

答:合法准确、全面及时、主动便民。

11.行政执法机关如何对拟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审查?

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

12.我省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载体是什么?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门户网站是本级行政执法机关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司法行政部门没有门户网站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本级行政执法机关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13.除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外,行政执法信息还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公示?

答:(一)本单位网站;(二)政务新媒体;(三)办事大厅公示栏或者电子显示屏;(四)服务窗口;(五)其他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监督的方式。

14.行政执法信息事前公开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三)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四)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五)行政裁量标准;(六)服务指南;(七)执法流程图;(八)救济渠道;(九)监督方式;(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执法的,应当公示委托执法相关信息;(十一)其他依法应当事前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

15.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如何确认?

答: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确认本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16.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如何编制?

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明确职权类别、职权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办理期限、收费情况等。

17.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如何编制?

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编制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方式、抽查内容等。

18.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的事项有哪些? 

答:执法人员的姓名、职务、执法证号、执法区域等信息。

19.行政执法机关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如何编制?

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编制并公开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执法程序、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

20.行政裁量标准如何制定?

答: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结合执法实际,制定、修订并公开本系统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裁量标准。有立法权的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行政裁量权的,由设区的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修订并公开行政裁量标准。

21.行政执法人员在哪些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佩戴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答: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佩戴执法证件并主动出示,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

22.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哪些内容?

答: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23.在执法过程中,如何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

    答:在执法过程中,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的,执法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标识。

    24.行政执法机关政务服务窗口应当公示哪些内容?

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25.行政执法信息事后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三)其他依法应当事后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

26.公示的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答:公示的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应当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对象、执法类别、违法事实、法律依据、执法决定、救济途径等内容。依法应当制作行政执法决定文书的,应当全文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

27.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时应当隐去哪些信息?

答:(一)自然人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通讯方式、银行账号、动产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财产状况、健康状况等信息;(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动产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财产状况、商业秘密等信息;(三)其他依法应当隐去的信息。

28.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应当如何落实?

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29.行政执法统计数据信息如何运用?

答:司法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行政执法数据信息,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违法行为的类别、频次和集中发生的地点、时段等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执法力量配备、执法问题预警等提供重要参考。

30.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布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决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应当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31.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是如何规定的?

答:法律、法规、规章及机构职能变化或执法人员变动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更新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发现已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内容不准确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更正相关行政执法信息。

 

第三部分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32.什么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的活动。

3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方式有哪些?

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方式包括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

34.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原则是什么?

答: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及时可回溯。

35.什么是文字记录?

答:文字记录是以纸质文件或者电子文件形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的方式。采取文字记录方式,应当使用执法规范用语。

36.如何规范文字记录?
    答: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在司法部制定发布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前,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河南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和《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案卷,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文字记录应当使用执法规范用语。

37.行政执法的程序启动应当对哪些事项进行文字记录?

答:(一)依职权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的,应当记录案件来源和立案等情况;(二)依申请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的,应当记录申请、受理等情况;(三)其他应当记录的事项。

38.行政执法的调查取证应当对哪些事项进行文字记录?

答:(一)行政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及出示执法证件情况;(二)询问当事人等有关人员情况;(三)现场检查(勘验)情况;(四)调取书证、物证及其他证据情况;(五)抽样取证情况;(六)检验、检测、检疫、技术鉴定情况;(七)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情况;(八)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况;(九)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及当事人行使上述权利情况;(十)举行听证情况;(十一)专家评审情况;(十二)其他应当记录的事项。

39.行政执法的审核决定应当对哪些事项进行文字记录?

答:(一)案件主要事实、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运用行政裁量标准及承办人办理意见等情况;(二)承办机构意见;(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其他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四)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意见或者集体讨论意见;(五)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情况。

40.行政执法的送达执行应当对哪些事项进行文字记录?

答:(一)行政执法文书送达情况;(二)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情况;(三)履行行政执法决定情况;(四)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

41.什么是音像记录?

答:音像记录是指通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实时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的方式。

42.什么是音像记录设备?

答:音像记录设备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进行音像记录所使用的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和相关音像资料采集存储设备。

43.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应当明确哪些要求?

答: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和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

44.音像记录设备配备的原则是什么?

答:厉行节约、保障需要、科学配置、兼顾长远。

45.执法记录仪或者手持执法终端的配备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配备执法记录仪或者手持执法终端,应当符合以下配备比例要求:

一类配备标准:适用于执法人员、执法任务和音像记录执法环节多的行政执法机关,原则上不少于3名执法人员一台;

二类配备标准:适用于执法人员、执法任务和音像记录执法环节较多的行政执法机关,原则上不少于5名执法人员一台;

三类配备标准:适用于执法人员、执法任务和音像记录执法环节较少的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执法需要合理确定配备数量。

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视频监控等其他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标准根据执法实际需要合理确定。

46.行政执法机关配备的执法记录仪或者手持执法终端的技术性能要求是什么?

答:(一)性能稳定,电池容量及存储内存较大,能够较长时间持续录音录像;(二)具备高清分辨率及较高像素,能够清晰、准确记录执法过程;(三)具备一定的防水防尘防摔功能,能够满足户外条件使用;(四)具备数据防篡改功能,保证音像记录资料真实准确。

有特殊执法需要的,应当具备防爆、红外夜视、卫星定位、数据无线实时上传、数据加密等其他功能。

47.是否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及其执法流程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进行音像记录?
    答:不是。文字记录与音像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也可以分别使用。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但必须进行音像记录的除外。

48.哪些执法活动应当进行全程音像记录?

答:行政执法机关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当进行全程音像记录。

    49.哪些执法活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答:行政执法机关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50.音像记录过程中哪些事项需要进行语音说明?

答:音像记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使用执法行为用语对现场执法活动的时间、地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和音像记录的摄录重点等进行语音说明,并告知当事人及现场其他有关人员正在进行音像记录。

    51.如何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答: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下一级行政执法机关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加强指导,明确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等。

52.音像记录应当重点记录的事项有哪些?

答:(一)执法现场的环境;(二)当事人等现场有关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言行举止;(三)重要涉案物品等相关证据及其主要特征;(四)对有关人员、财物采取措施的情况;(五)送达执法文书的情况;(六)其他应当记录的事项。

53.因特殊情况音像记录中止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音像记录过程中,因设备故障、损坏或者电量不足、存储空间不足、天气情况恶劣、现场有关人员阻挠等客观原因而中止记录的,重新开始记录时应当对中止原因进行语音说明;确实无法继续记录的,应当书面说明情况。

54.音像记录资料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答:(一)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文字和音像资料的归档、保存、管理,以及音像记录设备的存放、维护、管理。(二)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的保存期限按照相关档案管理规定执行。(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执法记录信息,应当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保存、管理、使用。(四)禁止损毁、剪接、删改原始现场执法音视频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者通过互联网等传播渠道发布现场执法音视频资料。(五)确有必要调阅、复制行政执法记录信息的,应当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

55.音像记录资料立卷归档的要求是什么?

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执法行为终结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文字记录制作成行政执法案卷,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音像记录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按规定复制后附卷归档,并制作文字说明材料,注明取证人员、取证时间、取证地点等信息。 

56.音像记录完成后如何储存?

答:行政执法人员在当天执法活动结束后,应当将音像记录按规定储存,不得自行保存。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执法或者异地执法、连续执法,确实无法及时按规定储存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单位后24小时以内予以储存。

57.执法规范用语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由谁制定?

答: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研究制定本系统执法规范用语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

 

第四部分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58.什么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必须由本机关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的机构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59.法制审核人员配置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行政执法机关原则上法制审核人员的配置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且不少于1人。

60.哪些行政执法决定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需要进行法制审核?

答: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二)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三)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的;(四)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五)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六)其他依法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61.法制审核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的必经程序吗?

答:是,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62.如何编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结合本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下一级行政执法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编制工作加强指导,明确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的标准。

63.承办机构应当将哪些材料送交法制审核机构?

答: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应当及时将下列材料送交法制审核机构:(一)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二)调查(审查)终结报告;(三)调查取证相关材料;(四)经过鉴定、评估等的,应当提交鉴定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调查(审查)终结报告包括:基本事实,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运用行政裁量基准情况,调查取证情况,听证、评估、鉴定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64.法制审核机构法制审核的内容有哪些?

答:法制审核机构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五)是否超越法定权限;(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完备;(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八)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65.法制审核机构在进行审核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法制审核机构在进行审核时,认为必要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一)查阅、复制、调取有关材料;(二)要求承办机构及其执法人员说明有关情况;(三)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

66.法制审核机构对拟做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不予审核通过的情形有哪些?

    答:法制审核机构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审核后,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核通过,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并说明理由,退回承办机构:(一)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行政执法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二)违反法定程序的;(三)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适用错误的;(五)裁量基准运用不当的;(六)超越法定权限的;(七)行政执法文书不规范、不完备的;(八)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

67.法制审核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法制审核机构收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送审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案件复杂的,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68.谁是推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答: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 

69.执法承办机构在法制审核过程中的责任是什么?

答: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

70.法制审核机构在法制审核过程中的责任是什么?

答: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71.承办机构对法制审核机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答:承办机构对法制审核机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当与法制审核机构协商沟通,经沟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及时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五部分  如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72.谁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答: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73.第一责任人如何加强推行“三项制度”的组织领导?

    答: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本地、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

    74.如何加强工作协调,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位?

答: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司法行政、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单位参加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75.司法行政机关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的任务是什么?
     答:(一)指导本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制定完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标准。(二)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研究解决推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督促、检查本级执法机关和下级政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四)培养推行“三项制度”的典型,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宣传、培训、总结、经验推广等工作。

 76.如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
    答: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积极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
    77.如何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答:各级政府把“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省政府将推行“三项制度”列入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内容。

78.如何提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答:各地、各部门要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宣传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79.如何加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经费保障?

答:各地、各部门要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执法实际,将执法装备配备需求报本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80.各地、各部门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2019年6月底前制定,并报省司法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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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121515530014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2-15 15:53:0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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