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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作者: 编审: 时间:2020-11-11 16:24:45 来源:

2020年4月29日,唐河匹配总局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

南阳惠特商贸有限公司农贸分公司经营的“干宽粉皮”生产/加工/购进日期/食品批号:20200328。其产品检测报告NO:LMS20200215-X1713A,经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铝的残留量不合格。

2、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经查,南阳惠特商贸有限公司农贸分公司共购进生产/加工/购进日期/食品批号为20200328的“干宽粉皮”(2.5Kg),抽检0.918Kg(其他未销售),剩余1.58Kg。

对该超市现场检查时该超市负责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了该店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唐河惠一特验收入库单(唐河店)、销售流水、清单、供货者《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检测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本案事实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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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111116244533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1-11 16:24:4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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