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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2020年省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方案

唐河县2020年省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方案

作者:唐河县农业农村局 编审: 时间:2020-11-02 08:42:04 来源:

唐河县2020省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使用方案

为贯彻落实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切实做好2020年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规范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 河南省畜牧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牧计〔201758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2018〕6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52号)等文件,下达我县2020年省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334万元,制订使用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政策实施,加强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优化动物防疫资源配置,促进动物防疫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提升兽医卫生水平。在政策落实中,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好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畜牧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政策有效落实。二是严格规范操作。加强过程监管和绩效考核,强化信息公开,防范廉政风险。三是注重市场化导向。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四是创新管理方式。加快推进养殖场户自主选购疫苗、财政直补政策实施。

二、主要内容

2020,省财政下达给我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334万元(豫财农〔202052号),主要用于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扑杀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补助、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补助、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专项储备等。

(一)强制免疫补助234万元

主要用于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储存、注射(投喂)及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以及实施和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

1、春秋两季购买强制免疫疫苗经费147.5万元

根据我县畜禽饲养量,开展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月月补免,需订购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疫苗,牛羊口蹄疫O型和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小反刍兽疫疫苗,牛羊布病疫苗等,按省畜牧局招标价(豫牧医〔2019〕13号)核算,省财政支付疫苗费147.5万元

按照省、市要求,要按照国家制定的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防治指导意见,开展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的防疫工作,每年订购疫苗需50万元,该项资金从县财政配套经费中解决。

2、动物防疫工作补助费用86.5万元

主要用于全县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实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月月补防工作的补助

(二)强制扑杀补助

国家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对被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偿。目前纳入我省强制扑杀财政补助范围的疫病种类包括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马鼻疽和马传贫等。2020财政没有安排我县该项资金。

(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补助100万元

今年省财政拨付我县100万元,主要用于唐河县泰净牧业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厂废气处理系统改造建设,具体建设内容见《唐河县2020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唐牧〔2019〕20号)。

三、年度绩效目标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除布病外其他病种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支持完成一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要切实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在完成动物防疫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统筹使用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确保财政支持政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公开。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根据上级要求,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养殖场户、养殖合作社、动物防疫组织等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项目执行的良好氛围,促进政策全面落实。对未履行强制免疫责任的养殖场户不给予强制免疫补助;对因未及时报告疫情或不配合落实强制免疫、检疫、隔离、扑杀等防控措施而造成疫情扩散的养殖场户,不给予强制扑杀补助。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与绩效考核。县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将制定出台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等日常监管工作,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农业农村局应当及时组织核实补贴资金支持对象的资格、条件,督促检查工作任务(任务清单)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财政部门按规定标准分配、审核拨付资金提供依据。

(四)注重信息调度。农业农村局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创新督导检查方式,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市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分别向省、市农业农村部门报送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要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于2021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项目实施总结报送省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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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110208420424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1-02 08:42:0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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