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统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遵循统计工作规律,建立健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体制,建立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健全政绩考核机制和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全面提升统计运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
唐河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管理。
(二)负责组织全县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级统计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搞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劳动工资、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工资、科技、企业创新、文化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信息传输、财政金融税收、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七)组织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及乡镇(街道)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县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办法;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组织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街道)及县政府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乡镇(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领导和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唐河县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整理和报送统计政务信息,督促检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县统计事业费及省、市下拨的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二)综合统计股。监测预警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县经济、社会等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
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
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负责全县重大案件查处。
组织落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配合市统计局核算全县生产总值;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县服务业统计数据;组织开展省、市安排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对县产业集聚区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考核;组织指导对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体系,进行统计分析。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依法审批县政府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三)农业统计股。组织开展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工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能源统计股(投资统计股)。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贸易统计股。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社会科技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科技、社会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情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不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企业用工调查、劳动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办公地址:唐河县统计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联系电话:0377—68977029
通讯地址:唐河县行政中心656室
邮政编码:473400
电子邮箱:thxtjjbgs[at]163.com
领导分工
姓 名 | 职务 | 分工 |
刘延哲 | 党组书记、局长 | 主持统计局全面工作 |
陈士俊 | 党组副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 协助局长负责统筹各专业业务工作,分管贸易业、法规、计算站 |
魏德明 | 一级主任科员 | 协助局长联系组织人事、财务及党务工作,分管办公室、民意调查、脱贫攻坚、社会科技和双基建设工作,局派扶贫指导组组长 |
杨中湘 | 副局长 | 分管综合核算、绩效、劳资、能源和物价 |
杨伟峰 | 副局长 | 驻村第一书记 |
王文勇 | 二级主任科员 | 协助局长联系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分管农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
王志稳 | 二级主任科员 | 分管服务业、名录库、专项调查 |
主题词:唐河县统计局机构职能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0052810361515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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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5-15 00: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