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全程网办服务事项发布的说明:
1、发布主体,县级单位发布再生育审批服务事项,乡级单位发布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事项。
2、发布位置,“河南政务服务统一工作平台”下面的事项管理系统中规范的发布服务事项。
3、发布内容,按省文件通知要求,通知中所列需群众提交的材料许多是非必要材料,为应对数据共享无法查到情况,实际办理过程中不会增加群众负担。
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事项名称统一为“一二孩生育登记”,审批条件为“夫妻双方(含再婚夫妻)合计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申报材料为: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配置参数:原件、非必要材料、网上提交)
(2)、配偶身份证或户口本(配置参数:原件、非必要材料、网上提交)
(3)、结婚证(配置参数:原件、非必要材料、网上提交)
(4)、出生医学证明(配置参数:原件、非必要材料、网上提交)
(5)、申请人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判决书)(配置参数:原件、非必要材料、网上提交)
(6)、配偶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判决书)(配置参数:原件、非必要材料、网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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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1040816225043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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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16:22:5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