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药品市场流通秩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5月20日,唐河县市场监管局召开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动员会,唐河县医药公司、同春堂医药连锁总店、张仲景大药房等32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析了当前全县药品安全工作形势和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的相关问题和不足,传达了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工作方案和相关要求,学习了《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参会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唐河县药品零售企业责任承诺书》。
会议指出,药品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与会企业负责人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增强做好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会议要求,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一是要自觉把好药品质量关,做到不经营假、劣药品,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严格按照药品性质和管理要求分类储存药品,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二是要在5月31日前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逐一销号整改安全隐患;三是要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体温检测、经营场所消毒、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实名登记等各项防控措施;四是要定期组织药品销售人员深入学习药品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药品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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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0052017410017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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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5-20 17:41: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