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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扶贫车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唐河县扶贫车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 编审:工信局 时间:2019-05-27 11:39:15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扶贫车间建设运营管理,切实发挥扶贫车间带贫作用,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扶贫车间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豫脱贫办﹝2018﹞84号)、《唐河县扶贫车间专项实施方案》(唐办﹝2018﹞33号)及南阳市夏季“两业”攻坚专项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按照全市扶贫车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总体部署,确保我县扶贫车间有效利用、持续运营,确保扶贫车间在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带动贫困户增收方面发挥良好作用。

二、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政府投资和政府、社会共同投资以及社会资本投入建设的扶贫车间。

(二)整治内容

1.扶贫车间项目资金规范使用情况;

2.扶贫车间持续运营情况;

3.扶贫车间带贫作用发挥情况;

4.扶贫车间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三、整治方法步骤

在前期县脱贫攻坚工业类扶贫专项工作组组织对全县扶贫车间全面摸排澄底的基础上,根据全县现有扶贫车间建设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对全县扶贫车间进行分类整治,具体要求如下:

(一)明确标准:对2017年--2018年度政府主导建设的5个扶贫车间、利用省财政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的5个扶贫车间、利用市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建设的5个扶贫车间(附件2)和全县摸底排查入册的扶贫车间(附件3),在专项整治结束后,应严格按照《河南省扶贫车间管理办法》达到以下标准:一是各项证照手续齐全;二是车间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三是政府投资和政府、社会共同投资的扶贫车间,原则上每百平方米就业人数不低于15人,贫困群众就业人数比例不低于总用工人数的30%并稳定就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扶贫车间必须运营良好并具有一定效益,其贫困群众就业人数不低于总用工人数的20%。扶贫车间要建立用工台账,签订劳务合同(3年以上)并对贫困户逐一登记造册,在车间适当位置进行公示。

(二)完善手续:对于已登记上报省、市、县的所有在册扶贫车间手续不全的问题。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所有扶贫车间的备案、环评、安检、规划、土地、工商、税务登记证书等各项证照手续取得情况进行核查统计,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由县整改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县直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按行业部门要求,完善相关手续,确保所有扶贫车间规范运营,此项工作5月30日前完成。对手续齐全且符合省定标准的扶贫车间以县为单位建立台账,进行统一编号、统一挂牌、统一造册、规范运营,并按要求及时录入国网、省网系统。

分类整治:对于扶贫车间存在的问题,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治:针对扶贫车间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定位不准确、管理不规范、带贫效益低、发展后劲不足,甚至出现扶贫车间长期闲置等问题,从即日起到6月20日期间进行专项整治,要求各乡镇由专人负责,成立专班,根据辖区内所有扶贫车间建设运营情况,逐个制定整改措施,利用各种优惠政策,确保扶贫车间生产效益和带贫效果最大化。分以下四种情况处理:一是已录入省扶贫网的扶贫车间按照《河南省扶贫车间管理办法》第六条认定管理的规定:“在本办法下发之前,有财政资金注入已建设完成的扶贫车间予以登记录入,其中未达到带贫比例要求的要进行特殊标注”,由扶贫办在省网上进行统一标注,仍可保留在省网。二是政府投资和政府、社会共同投资建设的扶贫车间。包括2017年--2018年度乡镇政府主导建设的5个扶贫车间、利用省财政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的5个扶贫车间、利用市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建设的5个扶贫车间,对照《河南省扶贫车间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豫脱贫办﹝2018﹞84号)相关要求,完善项目备案、土地审批和前期建设手续,明确产权并建立专帐,未建成或建成未投入使用的扶贫车间要在5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稳定运营。三是未达到省定扶贫车间带贫比例的扶贫车间(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人数占总用工人数的30%)。要积极开发适合贫困户劳动务工的岗位,保证带贫比例达到省定标准,稳定就业。四是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扶贫车间。要求必须运营良好并具有一定效益,其贫困群众就业人数不低于总用工人数的20%。扶贫车间要建立用工台账,签订劳务合同(3年以上)并对贫困户逐一登记造册,在车间适当位置进行公示。

通过专项整治,在已登记上报省、市、县的所有在册扶贫车间中,由于扶贫车间自身因素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生产或停产,无带贫效果或带贫比例达不到20%的,由乡镇写出报告,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报县扶贫办批准后统一转为就业基地,不在挂扶贫车间牌子。

)加强管理。一是各乡镇对辖区内扶贫车间要明确乡、村两级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紧密联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二是6月5日-6月15日期间按照整治内容,县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通过对扶贫车间的实地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扶贫车间建立台账,统一标号,制定全县统一标准化格式:扶贫车间台账、编号规则【唐河+乡镇名称+顺序码,(例:桐寨铺第1个扶贫车间,编号为THTZP001,第2个扶贫车间,编号为 THTZP002)、】扶贫车间编号牌由扶贫车间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制作。三是规范扶贫车间运行管理,达到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三齐全:企业用工名册、贫困户档案资料、贫困户工资表(含打款记录齐全;二是三上墙:县、乡、村联系扶贫车间的联系人员名单、贫困户用工名单(贫困户予以标注)工资花名册三上墙,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力争在6月底有一批达到省定标准的扶贫车间录入省网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为确保我县扶贫车间整治达到良好效果,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县扶贫车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县政府副县长王天清县长任组长,扶贫办主任曹闯、工信局局长李永甫任副组长,县扶贫办、工信局、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环保局、应急管理局、工商局、税务局、住建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永甫同志兼任。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我县扶贫车间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正视问题,成立相应整治工作小组,落实整治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二)明确责任。县扶贫车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扶贫车间整治总体工作,按照《河南省扶贫车间建设管理办法》和《全市扶贫车间专项整治方案》文件要求,负责全县扶贫车间建设指导工作;县扶贫办与县工信局建立专项小组联合督导扶贫车间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自身在扶贫车间建设中承担的职责按照《河南省扶贫车间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豫脱贫办﹝2018﹞84号)文件相关要求,配合好乡镇在规定整治期间内完善好各项相关手续等工作。

   (三)严格督查。专项整治期间,县扶贫车间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进行连续、不间断、不留死角的督查,并按照整治时间节点。对工作力度大、整治效果好的乡镇(街道)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行动迟缓的乡镇(街道)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此次专项整治结果将作为全县扶贫车间季度评比和2018年《唐河县扶贫车间专项实施方案》(唐办﹝2018﹞33号)制定的奖补政策兑现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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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19052011100065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5-27 11:39:1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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