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管理,精准服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全力做好2023年度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相关时间安排
①确认时间:2023年6月1日至8月30日。
②县级复核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12月30日。
二、确认范围
在唐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主要包括: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及其他因公伤残人员)、“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三、确认内容和方式
(一)确认信息。了解掌握各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生活现状,同时核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
(二)确认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年度确认。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到对象家中进行确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根据服务站年度确认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四、经费停发、恢复发放
2023年度未进行确认的优抚对象由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予以公示,公示后60日内仍未取得联系、无法确认的,由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将公示结果报送县局备案,自下一个月起暂停发放抚恤补助金。优抚对象或其家属重新申请恢复发放的,经审批,自重新确认后的下一个月起恢复发放抚恤补助金,停发的抚恤补助金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责任追究
确认(抽查)中发现优抚对象出具虚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等形式骗取、冒领抚恤补助金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规定作出处理。
六、注意事项
1、优抚对象需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等证件进行确认身份。
2、对长期居住外地的,由其家属携带其户口本等身份证明前往乡镇(街道)服务站通过微信视频等方式确认身份。
3、未按时核查确认的人员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要求停发定期抚恤补助待遇。
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5月30日
主题词:唐河县关于开展优抚对象年度确认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61614092616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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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6-16 14:09:26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