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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河屯镇部分学校教师“吃空饷”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二期)

作者: 编审: 时间:2020-08-06 10:01:51 来源:

根据县委领导指示,县纪委监委组成调查组,对群众网上反映大河屯镇部分学校教师存在吃空饷等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一)方向颖等五名教师存在“吃空饷”问题。经查:1原法云寺小学教师方向颖以生病为由,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自2014年春期至2018年秋期累计1261天未在岗任教,并出资找他人顶岗代课;2夏岗小学教师曹春婉以儿子、本人生病为由,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自2016春期至2019年秋期累计1109天未在岗任教,并出资找他人顶岗代课3王老庄小学教师赵以生病为由,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自2017年秋期至2019年秋期累计837天未在岗任教,并出资找他人顶岗代课4车厢店小学教师王铁诗以家中有事为由,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019年秋期累计132天未在岗任教;5郝马庄小学教师李岩以女儿生病为由,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019年秋期累计115天未在岗任教,并出资找他人顶岗代课。

(二)杨玉龙等三名教师存在请销假手续不规范脱岗问题。经查:1大河屯镇一初中教师杨玉龙以生病为由,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019年秋期、2020年春期累计90天未在岗任教,在深圳滞留;2、车厢店小学教师张凯以儿子生病为由,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019年秋期累计69天未在岗任教。3肖庄小学教师郝秋菊以生病为由,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019年秋期累计29天未在岗任教。

二、处理意见

经研究:(一)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53号)》和《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宛发【201919号)文件规定清理整顿对象为:“长期不上班或长期借调的人员,在编教师不上班或让他人代课的人员,小病大养长期请病假的人员”及《中共南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师“吃空饷”及借用教师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991号)文件内容:“……凡长期不上班、长期借调、小病大养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到原单位工作的,一律按照“吃空饷”处理……”之规定和<关于印发《唐河县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唐教【20122号)第27条:“……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局直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师管理的直接负责人,在同一所学校(单位)发现1名(含1名)以上或在同一乡镇(街道)发现2名(含2名)以上长期无故脱岗或找人顶岗的教师,没收脱岗(顶岗)人员脱岗(顶岗)期间的全部工资……”之规定。

1由县教体局没收上述8名教师脱岗期间工资上缴县财政;

2、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九)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的行为”之规定,由县教体局给予请假手续不规范的教师杨玉龙、张凯、郝秋菊警告处分,给予存在“吃空饷”问题的教师方向颖、赵玲、王铁诗、李岩、曹春婉记过处分。

(二)根据《唐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班子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的意见》(唐教【201630号)内容:“教职工请假,7天内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超过7天的由中心学校负责人审批;请病事假30日以上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入院证明、出院证明、报销凭证),孕假应提供(结婚证、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假期期满要按时上班,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需继续请假,要办理续假手续”之规定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

1脱岗教师杨玉龙所在大河屯镇一初中校长杨文宽,方向颖原在法云寺小学校长王行诗,赵玲所在王老庄小学校长李付崇,张凯、王铁诗所在车厢店小学校长郝森郝秋菊所在肖庄小学校长王卓,李岩所在郝马庄小学校长郝全军,曹春婉所在夏岗小学校长曹国庆上述人员在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对教师队伍管理松散、失职失责,以致所在学校出现教师脱岗及“吃空饷”问题,拟给予杨文宽、王行诗、李付崇、郝森、王卓、郝全军、曹国庆警告处分。

2大河屯镇中心校分包法云寺小学工作人员肖谦,分包王老庄小学工作人员王彦典,分包肖庄、郝马庄小学工作人员张,分包夏岗小学人员焦群山,分包车厢店小学工作人员陈鹏远,在日常管理中未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分包学校教师存在的“吃空饷”及请假不规范脱岗问题,给予肖谦、王彦典、张、焦群山、陈鹏远诫勉谈话处理。

3大河屯镇中心校校长杨中伟,工作失职失责,对辖区内教师“吃空饷”问题清查不力,致使5名教师存在不同程度的“吃空饷”问题,另有3名教师请假手续不规范脱岗,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拟给予杨中伟记过处分。

(三)责成县教体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53号)》和《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宛发【201919号)及《中共南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师“吃空饷”及借用教师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9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从源头上解决教师“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规范人事管理,防止“吃空饷”现象和以借调、病事假名义长期不在岗情况的发生,健全完善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和教师队伍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水平,让教师回归教育。

三、有关要求

上述问题的产生暴露出我县仍有部分学校对教师队伍疏于管理、“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流于形式,导致个别教师顶风违纪,请假手续不规范脱岗,甚至请人顶岗代课,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

全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一是深入开展教师“吃空饷”及借用教师清理整顿工作,认真排查中小学校教师聘用管理情况、出勤上岗情况、遵守规章制度情况,认真清理整顿“吃空饷”及私自聘人顶岗上课等行为;二是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从严规范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对于“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等违规行为和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查处;三是要加强师德建设,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提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优良师德,以人为本,以学立教,努力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奋力推动我县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

 

(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唐河县教育振兴常态化责任追究领导小组

                   20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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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080610015112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8-06 10:01:5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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