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办〔2023〕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唐河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使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7月24日
唐河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使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23〕23号)等文件精神,科学合理利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资金来源
2023年省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958万元。
二、奖励资金使用安排
(一)生猪防疫资金288.95369万元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条,安排资金95万元,用于生猪防疫体系建设。
2.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1〕186号)第三项,安排资金193.95369万元,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
此项资金由县畜牧服务中心依法依规制定实施方案并设立专账,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
(二)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费补助资金130.04631万元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金〔2022〕24号)、《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2017年养殖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唐政办〔2017〕109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为降低养殖户损失,充分发挥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结合能繁母猪、育肥猪投保数量,安排资金130.04631万元,用于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的县级财政补贴资金。
(三)生猪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圈舍改造补助资金240万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第十二条,安排资金24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生猪养殖企业对圈舍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改造,示范引领生猪行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助推生猪产业实现科学、安全、高效、生态养殖。
(四)冷链建设奖励资金80万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第十二条,安排资金8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屠宰企业用于冷链建设,确保生猪产品在贮藏、运输、销售、消费前的各个环节始终处于规定的低温环境条件,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五)治污设施建设补贴资金219万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第十二条,安排资金8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规模以上养殖企业对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安排资金139万元,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对治污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指导养殖场户在生猪生产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更加标准化、科学化,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三、项目建设时间
2023年8月20日至2023年10月30日。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实施程序。畜牧服务中心、财政局要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计划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内容,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专款专用,工程全部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做好工程决算和项目评审,提出验收申请,经联合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完善财务手续,并经第三方机构出具项目工程财务审计报告后,一次性拨付项目资金。
(二)加强监督检查。畜牧服务中心、财政、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采取不同形式,进行督促检查,结果通报全县;对检查中发现截留、挪用等违规使用资金的单位将严肃处理,全额收回资金,并取消今后享受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资格。
(三)密切协调配合。在项目建设中,畜牧服务中心、财政、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要密切配合,上下协调,形成合力,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唐河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使用方案》的解释说明
主题词: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使用方案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81008482635 | 文 号 | 唐政办〔2023〕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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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8-10 08:48:26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 THZF-4113282023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