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唐河县人民政府
唐河县人民政府
导航图标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作者:县住建局 编审:县政府办 时间:2021-12-31 16:45:00 来源:县住建局

唐政办〔2021〕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唐河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31日

唐河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全面提升城市品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人居环境、补齐城市短板、强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治理“城市病”为核心,统筹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利民惠民。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设施,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宜居宜业水平。

(二)统筹规划,分区推进。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科学规划,系统制定实施方案,分步分区推进城市更新各类专项行动。

(三)保护文脉,修复生态。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用,塑造城市时代特色风貌,坚持保护优先,更新管线管网,加快修复城市生态,在城市更新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补齐城市生态短板。

三、主要目标

到2024年年底,中心城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城市普遍优化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风貌特色进一步彰显,城市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城市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7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中心城区供水普及率达到98%,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7.80%,燃气普及率达到90%。

四、重点任务

按照“项目为王”发展理念,围绕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紧盯城市与乡村、新城与老城、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文化和民生“四个同步提升”,积极谋划、争取、实施项目,重点实施七大行动,为城市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一)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行动。分年度对建筑物使用功能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多元化资金筹措、推动连片改造和后期长效管理等政策措施,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到2024年底,完成74个老旧小区更新改造任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二)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行动。依托国有资金为主体的融资建设平台,多渠道融资,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行动,重点推进脏乱差、火灾隐患突出的棚户区及其他低效利用土地的改造和再开发,优化用地功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大开发投入,加快老城区有机更新。到2024年底,完成商贸居住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共3个棚户区更新改造及低效利用土地的改造项目2个。(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三)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改造行动。实施城区畅通工程,加强路网建设,新建改扩建李季路、北京大道西延等33条道路,提质改造凤山路、上海大道等13条道路,全面消除“断头路、卡脖路”,打通城市支路、区间路、背街小巷等城市交通微循环;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对河道两岸带状公园景观提升,明显提升城市“颜值”;坚持规划先行,对城市道路进行科学合理设计,统筹做好道路上的公交站点、标识、路灯、护栏、地下管网管沟、雨污水系统、亮化和绿化的规划设计;强化规划刚性约束,确保新建和改造道路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实施。到2024年底,行政文化区、商贸居住区、临港经济区、商务中心区、产业集聚区等区域形成内畅外达、配套完善的道路体系。(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城市功能完善改造行动。统筹推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更新,补齐供水、供电、排水、污水处理、停车场等方面的短板,高效推进雨污分流建设,提升城市品质,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城市新变化,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新建、改造城市供水管网,提升城市供水能力及安全性;增建110KV及以下供电线网,保障城区供电能力;实施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雨污管网混接错接改造;扩建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泥处理厂,增强污水、污泥处理能力;加大中水利用率,不断扩大中水在企业生产、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公共场所保洁等领域的使用范围;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运营城市停车设施,扩大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到2024年底,完成商贸居住区、产业集聚区等区域的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健全污水、污泥及中水再利用体系,建成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新增新能源充换电站9座,智能充电站点346座,交流充电桩419个,22个智慧化停车场,改造24个现状停车场,停车泊位达到8370个。(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实施城市生态修复改造行动。结合生态规划,实施城市生态修复、有机更新,营建自然协调的城市环境,加快城市水脉连接以及水系、河道、黑臭水体的综合治理,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引排得当、循环通畅、蓄泄兼筹、调控自如的内河水系连通;完善城市绿地布局,构建网络化、生态化的绿化体系,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加强河道两岸带状公园建设,建成后的公园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到2024年底,完成唐河-三夹河水系生态修复治理、唐河县西城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建成1个湿地公园。(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

(六)实施城市风貌塑造和历史保护改造行动。建立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体系,对唐河县城区历史文化及遗迹进行保护建设,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建筑及其影响地段的传统格局和风貌,推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同步建设特色商业街区;全面开展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和测绘建档工作,修复历史街区,创建历史文化名城,彰显文化元素魅力。到2024年底,完成解放路、新民路2条历史街区修复,打造1个特色商业街区,建成汉剧(非遗)传承保护中心。(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文广旅局)

(七)实施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改造行动。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各类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改造,合理布局应对突发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事件的缓冲空间,完善应急救灾体系。到2024年底,完成老城区易积水点改造,建成城区防汛一体化指挥体系,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和救援基地。(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直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把城市更新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建立专班推进机制,结合实际,统筹谋划,完善推进机制,分年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量化目标任务,确保城市更新建设工作有序实施;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协调推进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项目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确保城市更新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联动配合。县发改、财政、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要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实行联审联批;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围绕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考核,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城市更新提质建设工作依法依规顺利推进。

(三)强化要素保障。拓宽城市更新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上级各类奖补资金,做好各类项目申报;利用金融政策,积极做好项目包装,推行城市更新项目市场化运作,通过招商或平台融资,切实减轻财政支出压力。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精心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提高社会公众对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使城市更新工作体现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唐河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附表.docx



主题词: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1123116450020 文       号 唐政办〔2021〕81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2-31 16:45:0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THZF-4113282021014
上一篇: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产业集聚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的通知
下一篇: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河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后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