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周口市港航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交文〔2019〕164号)要求,省厅对有效期将届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经研究决定,延长《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主题词: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延长《河南省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4091307510316 | 文 号 | 豫交办文〔2024〕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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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9-13 07:51:03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