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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禁止使用气液双相液化气钢瓶的告知书

作者: 编审: 时间:2024-08-27 11:25:47 来源:

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们:

根据2023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42-2023)、《液化石油气瓶阀》(GB7512-2023)〕,明确要求禁止气液双相瓶的使用,只允许使用单纯的气相瓶或液相瓶。

为了落实国家质监局禁止使用气液双相液化气钢瓶的要求,尽快淘汰双相瓶的流通使用,消除燃气使用隐患。县宏源燃气有限公司践行社会责任,发挥企业担当,自即日起实行双相50KG气瓶置换单相50KG气瓶优惠政策如下:

一、2022年宏源50公斤双相瓶补200元差价,置换2024新大瓶。

二、50公斤双相检瓶(2023年底检测的)补300元差价,置换2024新大瓶。

置换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年9月30日,如未在优惠期内置换的,气瓶均按报废瓶回收。


唐河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

2024年8月27日


主题词:关于禁止使用气液双相液化气钢瓶的告知书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4082711254721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8-27 11:25:4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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