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唐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5月17日起至6月22日,对唐河县永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月至12月资产负债运营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唐河县永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经唐河县工商部门依法注册,自然人出资,注册资本600万元,法人代表高新明。2017年4月经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资质等级升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钢结构叁级,注册资本7000万元。公司现有职工6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8人。下设立财务科、施工科、安全科、招投标科、办公室。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高新明担任,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由张明担任。2023年公司上交税金4444万元,上交县目标任务500万元。
二、审计结果评价
唐河县永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财务收支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并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廉洁从业规定制度》等,向县财政上缴收益,完成税收任务。但从审计结果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合规问题,如: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原始凭证不合规、合同签订不齐全等现象。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签订要素不全52.76万元
唐河县永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支廖源小区机械费13.56万元;列支秦晋花园B区项目机械费39.20万元,合同均未签订用工期限,无工程量清单,未签订合同日期。
(二)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唐河县永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三)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回28.24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底唐河县永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省荣心惠建材有限公司和枣阳市建材制品有限公司产生三年以上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回28.24万元。
三、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唐河县永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整改。
唐河县审计局
2024年7月24日
主题词:唐河县审计局关于唐河县永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资产负债运营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408051035547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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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8-05 10:35:54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