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一)电话投诉:0377-68934699
(二)书信投诉:唐河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唐河县北京大道便民服务中心1号楼
(三)邮箱投诉:thaqsc[at]163.com
(四)唐河县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平台
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等权利。
二、救济途径:
(一)申请听证、陈述申辩
自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 5 日内向唐河县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
(二)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唐河县人民政府。
复议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
(三)申请行政诉讼
诉讼机关:唐河县人民法院。
诉讼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
主题词:唐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方式与救济渠道信息公示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90500000016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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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9-05 00: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