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县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顺利推进。按照中共唐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调整后2023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唐农领组[2023]34号),现对己分配乡村振兴局的项目资金予以调整,调整公示如下:
1、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29号)原分配用于2023年唐河县乡村振兴产业园厂房建设项目1730.15万元现调整为:2023年唐河县乡村振兴产业园厂房建设项目1683.15万元、2023年唐河县滨河街道王庄村种植基地大棚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47万元。
2、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35号)原分配用于2023年唐河县乡村振兴产业园厂房建设项目1307.95万元现调整为:2023年唐河县乡村振兴产业园厂房建设项目1200.95万元、2023年唐河县滨河街道王庄村种植基地大棚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107万元。
3、县级财政衔接资金(唐财农〔2023〕4号)原分配用于2023年唐河县乡村振兴产业园厂房建设项目2360.6万元现调整为:2023年唐河县乡村振兴产业园厂房建设项目2270.6万元、2023年桐河乡清河庄村人居环境综合改善项目(新增)60万元、2023年城郊乡姬庄村坑塘治理项目(新增)30万元。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1日——8月25日
公示单位:唐河县财政局 唐河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咨询)电话:0377-68958030
主题词:唐河县调整部分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的公示 (第六批)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81116090030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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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8-11 16:09: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